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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9842
名称 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二层房产租赁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5-23
挂牌结束日期 2022-06-1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鄢先生
联系电话 13159297350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二层房产租赁公告

 

 

一、租赁标的底价及保证金

序号

租赁标的

租赁面积(㎡)

首年月租金竞价底价(元/月·㎡)

竞价保证金

(元)

1

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二层房产

1858

43

3000000

最终租赁标的的首年月租金以出租方确定的竞价成交价为准。

二、租赁标的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一)租赁标的产权状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88号,产权人为福建海峡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峡租赁公司),建筑面积:1858㎡,房产规划用途办公。

根据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东路288号温泉花园整体租赁事宜的批复》文件,海峡租赁公司已将租赁标的交由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闽都置业公司)承租、管理、运营,并同意闽都置业公司以对外转租方式运营,租赁期限自2021年10月16日起至2036年10月15日止。闽都置业公司承租后,将租赁标的合法转租给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物业公司或出租方),租赁用途为“食堂(可对外)”,并同意中闽物业公司对外转租。

(二)租赁标的现状

租赁标的目前空置,尚未装修,承租方承租后需按出租方要求的标准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

具体现实状况以看样为准,承租方应以现状承租。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中闽物业公司。

三、租赁的目的及可行性、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一)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二)租赁用途:餐饮,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三)租赁期限:五年。

四、租金收缴办法、租赁底价、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等

(一)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最后年度三个月的月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为一个租金交纳周期,首期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此后应于每个交租期最后一个月的5日前(若5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出租方足额支付下个交租期的租金,以此类推。

(三)租赁底价:租金竞价底价(含税)为43元/㎡,不含其他费用。

(四)租金递增方式:第 1 种方式

1.第1-3年月租金:与公开招租确定的成交价一致;第4-5年月租金:在首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2.无递增

(五)竞价方式:由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组织公开竞价招租(具体详见竞价相关文件)。

(六)装修期免租金情况:装修免租期  3  个月,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以及公摊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合同签署:承租方应与出租方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租人(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优先权情况、风险揭示、租赁合同文本以及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一)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为餐饮企业,且从事餐饮经营5年以上。

2.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3.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4.资信良好,未被列入出租方失信名单(即: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曾有资产租赁关系的原承租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或因违约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产生纠纷的,不得参加竞租)。

5.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优先权情况:无优先承租权。

(三)风险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租赁面积以出租方所列示的产权(租赁)面积为准。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租赁标的产权规划用途为办公,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房产用途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若造成出租方或产权人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办理餐饮经营所需的资质证照,并承担一切费用。

(四)其他特别约定条款(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三层西区半层(面积1069.64平方米(含公摊))系闽都置业公司委托出租方进行管理的员工食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应同时承担该员工食堂的装修与运营服务,即承租方应自筹资金装修员工食堂,并进行运营,为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内员工提供餐食服务(在满足综合楼5#楼员工用餐前提下可对外)。运营所需的人工、水电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收取食堂场地的物业管理费。承租方需满足员工食堂总用餐人数不低于200人的用餐需求。(员工食堂具体运营服务方案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2.承租方需为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内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采用自助餐形式供应早餐及午餐。承租方应根据与出租方双方认定的菜单要求进行备餐,每月应更换菜品。供餐时间为工作日,早餐时间:7:00-8:30,中餐时间:11:30-13:00。用餐高峰期时,承租方应满足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内总用餐人数的用餐需求(具体条款待签订《员工食堂服务合同》时双方协商以附件形式确定)。员工食堂工作日的早餐及午餐仅对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内工作人员开放,工作日晚餐及周末可对外营业。承租方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应接受出租方的正常监督、检查。

3.承租方需投入包含食品机械、制冷设备、调理设备、桌椅及餐具等开办食堂必须物资。以上设施设备投入需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供出租方审核确认。

4.承租方应于员工食堂装修完毕,正式提供食堂供餐服务之日起三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经营质量保证金15万元。该等保证金由出租方在承租方遵守《员工食堂服务合同》的约定前提下,于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不计息退还承租方。

5.承租方需提供租赁标的及员工食堂的装修设计方案,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即可进行装修施工。装修投入总计不少于600万元,其中租赁标的的装修投入不少于400万元,员工食堂的装修投入不少于100万元,餐厨设备设施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不含可移动的桌椅等设施)。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供装修合同和大型设备采购合同备份。出租方将聘请专业造价机构对以上装修投入的结算进行审核确认,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6.自中闽物业公司将租赁标的和员工食堂场地交付承租方之日起九十日内,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员工食堂应正式营业,承租方应按照与出租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员工提供食堂供餐服务。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如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装修、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或其他形式的变动,应提前将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改造或装修方案提交出租方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方可施工。改造或装修的所有费用(包括出租方为配合承租方的改造或装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如有),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风险。

10.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未归还,须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11.承租方应按时缴纳使用租赁标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空调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等,并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有造成出租方等相关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12.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公共区域设置招牌、标识和广告等。经出租方同意设置后,有关招牌和广告的设置事宜承租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以及出租方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1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以分割、合租、转租或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14.装修保证金为300万元。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出租方认可的商业银行设立装修保证金共管账户,承租方之前交纳的竞价保证金300万元转入该账户。共管期间,共管账户中的装修保证金仅能用于租赁标的和员工食堂装修,不得作其他用途;共管账户内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等收益归承租方所有。出租方对装修保证金的支出使用进行监管。

装修竣工验收合格且承租方与装修工程施工方就装修工程款结算完毕之日起30日内,出租方解除对共管账户的监管,承租方有权自行支取账户剩余资金。

15.出租方对承租方就租赁标的所作的装修设计审查和装修违规事项的检查、确认等事项不应被视为出租方认可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用途的认可等,承租方仍应承担违规、违约使用租赁标的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16.该租赁标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为15元,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及时向中闽物业公司缴纳。

17.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文本条款。

18.租赁期限届满,若出租方继续将租赁标的对外出租的,承租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19.如租赁期限届满后再次招租时,原承租方(即本次中标承租方)未能继续承租租赁标的的,由出租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租赁标的装修及设备残值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新的承租方承担评估后的装修及设备残值费用并补偿给原承租方,与中闽物业无关。

(五)租赁合同文本(见竞价文件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13 日17 时。

意向竞租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与组织方联系领取竞价相关文件,缴纳竞价保证金,提交报价文件。

联系人:鄢先生

联系电话:1315929735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号中闽大厦D座8层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七、竞价保证金:  3000000   元。有意参加上述竞价活动的竞租人须在 2022 年 6 月 13 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组织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户名称: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厅 ,开户账号:3500 1002 4060 5253 7361)。资金用途应当标明“温泉花园综合楼5#楼二层房产竞价保证金”或类似字眼。竞租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及指定账户提交竞价保证金的,将无法取得竞价资格。

八、竞价会地点及时间:

竞价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号中闽大厦D座8层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时间: 2022 年 6 月 16 日 下 午 3 点整。

九、公告期限十五个工作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监督电话: 0591-87812903、87546581。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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