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3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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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龙岩市红炭山发运站堆场空地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3-1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3-3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
计租面积 (㎡) |
首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龙岩市红炭山发运站堆场空地 |
2520 |
6.768 |
6 |
1.基本情况
龙岩市红炭山发运站堆场空地(以下简称“租赁标的”)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红炭山发运站),租赁标的计租面积2520平方米。宗地不动产证件号:闽(2022)龙岩市不动产权第0004540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作价出资(入股);用途:工业用地;宗地面积:59317.28㎡。本次租赁的计租面积2520平方米为该宗地的指定部分区域(参考本公告附件《宗地图》标红部分,具体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与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不作调整。
以上租赁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证件的数据为准。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提示
租赁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须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二、用途、期限、免租期、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租金标准及递增方式等
1.租赁用途:用于建活动板房作工业企业仓储、加工、小车维修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地方政策的合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租赁场所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及其它违法活动;不得违反铁路沿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规定。
2.租赁期限:5年(租期从标的物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免租期:2个月。免租期内租赁场地如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履约保证金:6万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
5.租金标准及递增方式: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即第一、二年租金按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第三、四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为一期。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届满5日之前支付下期租金。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本租赁物转租、分割出租或与第三方以变相合作方式转租、分割出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对外转借、抵押和提供担保等事项。
2.建活动板房等由承租人办理合规手续,一切费用和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期内,因政府征收征用、拆迁等原因或出租方需要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另有他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但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并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租赁方搭盖不可移动或移动将造成破坏的物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补偿相关费用。
4.其他须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五、风险揭示及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1.拟出租的面积2520平方米只是宗地(闽(2022)龙岩市不动产权第0004540号)指定的部分区域,该宗地已有部分出租。
2.租赁场地现状多为当地百姓自行耕种的菜地及青苗,承租方应自行负责协调青苗补偿及地面清理工作,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3.租赁场地西侧边界距龙梅铁路约10米,承租方承诺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如与铁路运营管理产生任何纠纷,将优先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安排。
4.承租方必须落实并承担租赁期间租赁物范围的消防、安全、环保、综治等职责。承租方不得在租赁范围空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需临时搭盖时,必须把搭盖的方案书面提交给出租方审查同意,并符合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承租方须取得政府部门的规划、施工、消防、环保等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或不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擅自进行搭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并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失。承租方确认:承租方应认真履行其相应职责,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因出租方的审查同意行为而减轻或免除承租方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环保、综治、经济等方面)。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3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6年3月10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项目经办人员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联 系 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表:《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