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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ZZ00004653
名称 福泉高速公路收费站代理派发广告宣传品合作项目招商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9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6-29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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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一、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泉高速公路收费站代理派发广告宣传品合作。

2、合作内容:合作方负责福泉高速公路的16个收费站的宣传品派发项目经营业务洽谈和代理,并根据客户需要负责组织其进行宣传品设计、印制及分送需派发的宣传品至各收费所站。

二、挂牌价及经营期限

1、挂牌价:人民币80万元。此挂牌价为第一年年保底派发费用,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保底派发费用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0%。合作方应根据实际派发数量以0.15元/份单价结算派发费用,实际支付的派发费用不低于该年度的年保底派发费用,若合作方向业主支付的年实际派发费用低于年保底派发费用,则按该年度年保底派发费用结算;若年实际派发费用高于年保底派发费用,则按年实际派发费用结算。

2、 经营期限:3年。具体承包起止日以《福泉高速宣传品派发项目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三、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的企业法人;

2、 不在福建高速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违约管理”和“黑名单”内;

3、需提交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4、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名,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四、合作方必须接受的交易条件

1、业主有权根据需要将其企业宣传信息(如ETC业务、交通信息等)内容印制在合作方提供的宣传品之中

2、合作方提供的宣传品均不得刊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不得刊登影响或损坏甲方社会服务形像的内容。

3、合同期间客户需派发宣传品的名称种类、样本、计划分发数量以及分发时间和所站,合作方应以书面策划方案形式提前提供给业主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制和派发。

4、封道分流、保障任务、突发事件等及节假日时间不得派发。因免费通行期间或者其它应急通行期间业主不发放相关宣传品,为此业主每个合同年度合作方补偿一个月的派发时间。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1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合作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合作或另行公告为止)。有意参加竞价的承包申请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17:30时。

九、竞价会时间:2015年 6月18日11:00时

十、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欧小姐;电话:0591-87315362、87315906;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