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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ZZ00030838
名称 晋安北路16#店面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4-21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5-1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8502092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45号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招租公告》(下称《公告》)。本《公告》适用于出(招)租人、竞租人和承租人。各方必须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一、租赁标的物:福州市晋安区园街道华林路245号世纪明珠5#楼1层16A#(晋安北路16A#,现门牌号:晋安北路6-1)店面,租赁面积为23.28m2。

租赁标的物属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权属清楚。

二、租赁期限和底价

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5年  月  日起至 2028 年  月  日止。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3400元,租金按月支付。从第2年起,租金每年递增2%。

  • 租赁用途:商业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负责每月按时支付租赁标的物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水表、电表、通讯设备等属于出(招)租人所有,承租人应负责维修。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并修复,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竞租人(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报名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联合惩戒”查询,没有竞租人失信数据。

4、竞租人是企业法人的,报名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竞租人暂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参与竞租前需支付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柒仟壹佰元整(¥7100.00)。

五、竞租人(承租人)需接受的基本条件

竞租人通过公开竞租方式,取得承租人资格后,需接受的基本条件包括:

1、承租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标的物转租。承租人应在每个月  日之前交纳当月租金,租金以转账方式交纳。超过上述时间交纳租金的,应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未交纳租金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壹个月未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物及其室内装修。

3、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需要政府批准的各类手续(租赁标的物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物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六、竞价方式:信函密封报价

七、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5月16日上午9点。

八、竞价登记手续

1、有意参加竞租者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11:00前将以下竞价资格相关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45号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竞价资格文件审核合格后,取得竞价资格的竞租人,出(招)租人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提示:审核合格的竞租人须在2025年5月15日下午5点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指定账户。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 675580022910001,并注明用途“竞价保证金”,同时将交款凭证复印件提交出(招)租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出(招)租人无需做出解释或说明。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价。

2、竞租人须提交的竞价资格文件包括:

a、竞租人为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竟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提供原件核对;

b、竞价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签章); 

c、经竞租人有效签章的《竞租人提交文件及承诺书》《租赁合同》《招租竞价书》(见附件);

d、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签章),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本人到场签署授权委托书;

e、《公告》(签章)。

九、确定承租人的规则及方法

1、竞租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为有效报价;低于挂牌价的,为无效报价。

2、出(招)租人凭所有竞租人提交的《招租竞价书》,以竞租中的最高报价拟确定承租人。

若首次收到的有效密封报价中,最高报价出现二人或二人以上时,出(招)租人组织进行第二轮或第三轮密封报价,直至产生一人最高报价者即拟成为本次招租的承租人。

 3、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须于竞价结束三天内与出(招)租人签署确认书,并在出(招)租人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出(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4、竞租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 0591-88502092 进行咨询。

十、租赁过程有关税费的约定: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招)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一、竞价保证金的处置

1、承租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须另行补交。

2、未成为承租人的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出(招)租人在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交款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十二、竞租人、承租人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出(招)租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竞租人报价低于挂牌价的无效报价者;

2、竞租人之间串通报价的;

3、在资格审查期间,竞租人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内容包括租赁标的物质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4、竞租人对出(招)租人或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招租工作公正性的;

5、竞租人存在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报价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事实;

6、竞租成功的竞租人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7、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特别声明

1、本次租赁标的物质量和状况以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竞租人参与竞租的视为认可租赁标的物质量和状况,竞价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得对租赁标的物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竞租人一旦交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资格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物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物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物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租赁标的物以任何理由转租或变相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出(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除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有权在第一时间收回租赁标的物,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3、竞租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竞价材料即表明认可出(招)租人的此次交易方式,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4、如果发现(不论在报价前或成交后)竞租人在提交的文件中存在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报价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事实,将取消其参与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且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5、竞租人须对本《公告》予以签字盖章确认,竞租人签字盖章即表明完全同意并遵守本《公告》及全部附件(附件包括a、《竞租人提交文件及承诺书》;b、《租赁合同》;c、《招租竞价书》),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 出(招)租人

    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88502092

十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