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轮船有限公司“富顺”轮转让公告受福建省漳州轮船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征集受让方,现特公告如下:一、转让标的及基本情况:1、转让标的:旧钢质船——“富顺”轮;挂牌价人民币800万元。2、“富顺”轮基本情况:船型:单甲板散货船;建造者:日本国ONOMICHI DOCKYARD CO.LTD.ONOMICHI;建造年份:1977年;船长/型宽/型深/吃水(米):153.85/22.2/12.55/9.359;总吨/净吨/轻吨:11403吨/6520吨/4853吨;主机功率6105KW;航速:约11.5节;船旗:圣文森特,船东:FU SHUN SHIPPING CO,LTD。“富顺”轮是FU SHUN SHIPPING CO,LTD拥有的固定资产,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富顺”轮目前停泊在宁德港。该船现有设施有:A.动力系统;B.通讯系统;C.中央空调主机;D.救生设备;E.所有随船原图纸。特别声明:“富顺”轮属于旧钢船,营运证件有效期已于2009年6月20日到期,需经维修、检验并重新办理营运许可手续后方可继续营运。二、以上标的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三、竞买主要要求: 1、受让人应为具备良好支付能力的境内外法人或自然人,能按船舶转让合同条款履约,按时支付价款。2、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按竞价成交价格执行,竞得人应于竞得当日与出让方签订《船舶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购船价款。3、转让标的移交:出让人收到受让人支付的全部转让费用后,立即与受让人办理“富顺”轮的移交手续(注:①按“富顺”轮现状移交,但船上存油由出让人取回或协议折价转让给受让人,船员的个人物品由船员取回;②出让人同时将“富顺”轮现有相关证照移交受让人;③出让人不承担“富顺”轮的维修责任和相关费用)。双方移交的地点为宁德港。移交前所欠的任何税费均由出让人承担,与受让人无关;移交后产生的任何税费及风险均由受让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出让人只负责移交现有证照及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手续,不承担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继续营运的审批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4、出让人与受让人其它权利、义务详见出让人提供的《船舶转让合同》。5、本标的竞买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交易鉴证费由出让人承担,交易佣金由受让人承担(收费标准文件为闽价服[2008]259号)。四、报名登记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8月7日下午17:30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身份证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九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也可登陆www.zzcqwq.com(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网)查看下载报名等竞价资料,并于2009年8月 10日17:00时前把本标的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130万元汇入到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账户。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账号:161020100100084408 五、竞价会时间地点:竞价会定于2009年8月11日下午15:30时在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八楼竞价大厅举行。 六、看样时间:定于2009年8月1日至8月7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8:00时止为现场看样时间。看样负责人 林先生,联系电话:13850562832。竞买报名登记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0596-2072002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0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