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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ZZ00000135
名称 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尼桑皮卡ZN1021U2G 2.4轻型普通货车一辆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4-03-04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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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货车转让公告受委托,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买人:尼桑皮卡ZN1021U2G 2.4轻型普通货车一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3月3日17:00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授权证明书等,办理报名手续。资料详情请登陆www.zzcqwq.com查看下载。联系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十层联系电话:0596-2072002 吴小姐 转 让 协 议出让方: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有一辆车牌号为闽E.81390尼桑皮卡ZN1021U2G 2.4轻型普通货车一辆(车牌不转让)拟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购车成交价为人民币 整。二、协议签署日之前所发生的有关规费、保险费、罚款等由甲方支付;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在无特殊情况下,必须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三、协议当日,乙方须支付甲方全部车款,车款直接缴入“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资产处置收入收缴专户”。(开户单位: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 开户银行:华安县农联社营业部 专户帐号:9081110010010000002080)。四、办理竞价交易过程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含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信息发布费等)由乙方负责;车辆有关过户、登记、变更等由此引起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五、过户手续办理完整后并得到甲方认可,乙方方能提走甲方的车辆。乙方提走车辆后,拥有全部产权并负责全部责任。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留一份。甲方: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