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ZZ00017343 |
---|---|
名称 | 福建省龙海林下国有林场等四个国有林场漳州市芗城区东岳新村1幢101、102、103和104号共4间店面整体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7-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8-02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
店面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芗城区东岳新村1幢101、102、103和104号共4间店面整体三年租赁权,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竞租人资格限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租赁用途限制为:可用于经营除网吧、足浴、桑拿、娱乐、餐饮等污染和噪音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以外的其它合法用途。标的使用面积及每平方米月租金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芗城区东岳新村1幢101、102、103和104号共4间店面整体三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录“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1年8月2日17:00:00前自行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店面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避免看样人员聚集,请拟看样的意向竞租人提前电话联系预约,由出租方分别指定时间安排看样。
看样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杨先生 13606976097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
报名联系电话:0596-2072002 卢女士/吴女士
自然人竞价保证金到账确认电话:0596-2072005 周女士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21年7月14日
芗城区东岳新村1幢101、102、103和104号共4间店面整体
三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店面地址 (新门牌号) |
使用面积(㎡) |
非原承租人 一次报价期 |
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期 (计15 分钟) |
每平方米月租金竞价起始价(元/㎡.月) |
竞价保证方式 |
1 |
芗城区东岳新村1幢101、102、103和104号共4间店面整体 三年租赁权 |
东岳新村1幢101号(新:漳福路25-13和25-14 ) |
56.51 |
2021 年8月3日 09:00:00始至2021 年8月3日10:00:00止 |
2021年8月3日10:00:01始至2021 年8月3日10:15:00止 |
55 |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转账)于2021年8月2日17:00:00前(以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7000元,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161020100100084408100144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
东岳新村1幢102号(新:漳福路25-11和25-12) |
36.74 |
||||||
东岳新村1幢103号(新:漳福路25-9和25-10) |
65.3 |
||||||
东岳新村1幢104号(新:漳福路25-7和25-8) |
36.74 |
||||||
备注: 1、以上表格,标的名称表述的芗城区东岳新村1幢101、102、103和104号为房产证证载坐落,新门牌号均为现行的张贴于店面的二维码新门牌号,东岳新村1幢101号店面现新门牌号为“漳福路25-13和25-14”,东岳新村1幢102号店面现新门牌号为“漳福路25-11和25-12”,东岳新村1幢103号现新门牌号为“漳福路25-9和25-10”,东岳新村1幢104号店面现新门牌号为“漳福路25-7和25-8”;实地看样的店面地址请各意向竞标人以现张贴于店面的二维码新门牌号为准,如有疑问请提前咨询出租方。 2、此次招租的各店面,东岳新村1幢101号店面产权属福建省龙海林下国有林场;东岳新村1幢102号店面产权属福建省南靖国有林场;东岳新村1幢103号店面产权属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东岳新村1幢104号店面产权属福建省长泰岩溪国有林场,经以上四个国有林场协商一致,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意,东岳新村1幢101号、102号、103号和104号店面整体对外招租(4间店面使用面积合计为195.29㎡)。 3、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需完成缴交承租履约保证金和第一个年度租金)。因各店面产权所属不同业主单位,承租人需按约定的时间分别与各业主单位签订相对应的店面承租合同,即需与福建省龙海林下国有林场签订东岳新村1幢101号店面租赁合同,与福建省南靖国有林场签订东岳新村1幢102号店面租赁合同,与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签订东岳新村1幢103号店面租赁合同,与福建省长泰岩溪国有林场签订东岳新村1幢104号店面租赁合同。 4、租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缴交: 租金按年缴纳。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且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分别向各相应店面的出租方缴交店面承租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3000 元/间(不计利息)和第一个年度租金,以后每年需提前10天缴纳下一个年度租金。 5、承租方完成与全部出租方签订店面承租合同后,方可视为完成履行签约义务。如不履行与任一出租方的合同签约义务的(即未履行与全部出租方签约),视为全部违约,若竞得人为自然人的,其竞价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收归出租方所有;若竞得人为单位的,其需按本标的竞价成交的三年租金总金额的 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6、店面交接:在全部完成签订各《店面租赁合同》后30日内移交给承租人。 7、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8、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店面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