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示 | |||||||||
租赁(承包)标的 |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操作部场内皮卡车605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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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发包)方 | |||||||||
组织方 | |||||||||
承租(包)方 | |||||||||
竞价日期 | 2022-10-11 | ||||||||
成交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10-11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10-18 | ||||||||
监督电话 | 0592-5833009、0592-5833057 | ||||||||
备注 | 根据有关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买受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转让内容: 1、甲方处理一部废旧皮卡车。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废旧皮卡车1部,现提出相应的处置(回收)方案。 2、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场所运输到乙方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3、乙方按双方约定进行废旧物资交接时,甲乙双方对数量、种类、报价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及结算。 4、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现场,需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并且需执行附件安全及环境保护协议的内容。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结算方式 1、双方以银行转帐方式交付金额,乙方应在废旧物资运离后3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款项结清,甲方在收到款项3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乙方。甲方账户信息: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渡支行, 账号: 35101563101059888999。 四、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通过港务竞价平台询比价。 五、买受人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清理废旧物资,逾期达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估算的合同价款的10%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安排,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到现场提货,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安全相关规定。货物的拆解、装卸、运输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需吊车,请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运输该批废旧物资的车辆离开甲方现场后,其一切与该批废旧物资相关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5. 货物及吊装工具的进出闸手续按照保税港区相关规定办理,甲方协助进行。 6.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公告期限: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 七、报名截止时间: 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八、联系电话: 张道俊:0592-5833009 王梅真:0592-583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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