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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示 | |||||||||||||||||
租赁(承包)标的 | 安居公司招租公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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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发包)方 | |||||||||||||||||
组织方 | |||||||||||||||||
承租(包)方 | |||||||||||||||||
竞价日期 | 2025-02-12 | ||||||||||||||||
成交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02-12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03-04 | ||||||||||||||||
监督电话 | |||||||||||||||||
备注 | 福建安居物管租赁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年递增3%,免租装修期1个月。 三、履约保证金:第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先付后用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港口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八、公告期限:2025年2月12日—2025年3月4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13600 、 139502827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