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示 | |||||||||||||||||||||||||
租赁(承包)标的 | 福建安居物管租赁招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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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发包)方 | |||||||||||||||||||||||||
组织方 | |||||||||||||||||||||||||
承租(包)方 | |||||||||||||||||||||||||
竞价日期 | 2021-01-26 | ||||||||||||||||||||||||
成交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01-26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02-19 | ||||||||||||||||||||||||
监督电话 | |||||||||||||||||||||||||
备注 | 一、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38座105房屋免租装修期15天,逐年递增5%;65座东耳房屋免租装修期15天,逐年递增3%。 三、履约保证金:首月租金的三倍;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福建省港口集团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八、公告期限: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19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37568,15060123754 监督电话:0591-87851343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