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示 | |||||||||||||||||||||||||||||||
租赁(承包)标的 | 招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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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发包)方 | |||||||||||||||||||||||||||||||
组织方 | |||||||||||||||||||||||||||||||
承租(包)方 | |||||||||||||||||||||||||||||||
竞价日期 | 2020-10-23 | ||||||||||||||||||||||||||||||
成交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10-23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0-11-12 | ||||||||||||||||||||||||||||||
监督电话 | |||||||||||||||||||||||||||||||
备注 | 一、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二、免租装修期:无。 三:履约保证金:首月租金的两倍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每个月缴交一次 六: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 七、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八、公告期限: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12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79308 0591-87871130 监督电话:0591-87579308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