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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示
租赁(承包)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物资贸易中心南楼东侧朝南两处房产三年租赁权拍卖
出租(发包)方
组织方
承租(包)方
竞价日期 2022-02-22
成交价
公示开始时间 2022-02-22
公示结束时间 2022-03-14
监督电话
备注

招租公告

 

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   的

1、物资贸易中心南楼东侧朝南第二开间店面及阁楼,面积160 ㎡(一楼开间 10.11 ㎡;二楼阁楼 149.89 ㎡), 36 个月租赁权

2、物资贸易中心南楼东侧朝南第三开间店面,面积 101 ㎡, 36 个月租赁权

实物状况

已出租,原租期截止2022年4月26日

已出租,原租期截止2022年4月30日

产权状况

未办理产权

租赁用途

非餐饮业的商业

禁重油烟的餐饮业

租金收缴方式

按月收取

租赁底价及递增

第一年10400 元/月(65 元/㎡/月),每年3%递增

第一年10100 元/月(100 元/㎡/月),每年3%递增

承租方资格

已有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的单位及个人

优先权情况

竞价保证金

(元)

30000元

30000元

备注

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月租金的 3 倍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标的一不含储藏间面积),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招租公告: 

公告自2022年2月22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潘先生              郑女士;

联系电话:18659197793       13799957767

监督电话:0591-87980949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9号8楼。

 

福州达茂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