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YD000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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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凭祥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网站公告 |
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挂牌期限 | 2015-08-26 |
标的名称 | 凭祥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
项目编号 | BBWCQJY15-41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6470.59万元 |
首次登载报刊 | 《南国早报》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年5月26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年6月23日17时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西凭祥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 |
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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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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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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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凭祥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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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凭祥市北环路4号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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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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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1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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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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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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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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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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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代码 | 581967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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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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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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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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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简介 | 凭祥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凭祥市南大路火车站附近的“宏业广场”项目,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人流量大,占地面积约9680㎡,总建筑面积约45000㎡,1-4层为大型购物中心,5-6层为酒店式公寓。项目以百货为主,辅以超市、餐饮、娱乐、酒店,形成凭祥当地唯一一栋集购物、吃、喝、玩、乐、住于一体的综合型商业楼,极具投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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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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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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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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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宁市春明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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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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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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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0.49 | 6875.30 | 257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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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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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本年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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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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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 | 1.87 | -155.85 | -15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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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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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 11084.38 | 8830.35 | 225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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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西桂鑫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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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 机构 | 自治区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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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 日期 | 201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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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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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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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万元) | 10818.26 | 1487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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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万元) | 8433.76 | 843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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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 2384.50 | 644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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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 评估值(万元) | 644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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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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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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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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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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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不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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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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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一) | 转让方名称 | 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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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82号广西财会培训中心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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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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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5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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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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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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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677723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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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 比例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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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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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自治区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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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单位名称 | 自治区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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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 | 桂国资复[2014]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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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二) | 转让方名称 | 南宁市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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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园湖北路127号畔园居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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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赖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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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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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民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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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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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7565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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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 比例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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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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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 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复单位名称 | 南宁市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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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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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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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47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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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我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支付期限:《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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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 相关其 他条件 | 1、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偿还标的企业所欠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赖明的全部借款及利息(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间至支付全部借款及利息的前一天,借款年利率10%)。截至2015年4月30日,宏桂集团借款人民币42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7,928,333.36元,赖明借款500万元及相应利息748,777.79元。 2、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日期间产生的盈亏由受让方承担。 3、股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应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债权债务处置: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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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割要求 | 产权证照变更手续由转、受让双方派出代表,凭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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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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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肆佰万元(¥4000000.00),需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缴到我交易所帐户。 1、成功受让项目后,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成交价款;未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或未按规定与交易所、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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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双方协议签约;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 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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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内,到我交易所填交《受让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意向受让方按要求进行完善); 2、挂牌公告期满前,意向受让方将意向保证金缴到我交易所帐户(以到达我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计利息); 3、我交易所将审核结果征询转让方确认后,向意向受让方发出《意向受让受理通知书》(意向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 (不符合条件的,我交易所将发出《意向受让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退回其所提交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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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 企业法人需提供: 1、填写《受让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决策部门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原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原件);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挂牌日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除外)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企业法人联合受让的,提供《合作协议书》; 7、其它相关材料。 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原件经我交易所审验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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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的约定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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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71-5585012 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