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XM00012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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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鼓浪别墅酒店有限公司餐厅一楼招租 |
挂牌价 | 14.5万元 |
保证金 | 1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10-1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1-0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厦门分部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建筑 面积(㎡) |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厦门鼓浪别墅酒店有限公司餐厅一楼 |
606.85 |
14.5 |
100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鼓声路14号厦门鼓浪别墅酒店有限公司一楼餐厅。租赁范围除了一楼餐厅外,还包含酒店大门左侧现有木栈道区域及部分附属设施,建筑面积为606.85平方米。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原租户租期至2019年9月30日,原租户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租赁物为厦门鼓浪别墅酒店名下资产,产权明晰。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仅作为餐饮及相关配套使用,相关配套含酒水饮料、土特产售卖。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4.5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包含综合管理费用(含公共设备维修费、公共区域保养费、公共场所保安费、公共场所电话费、公共部分电费、监控及安全设施费),承租方需自行负责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三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含第二个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8%。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且应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6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鼓浪屿岛上有经营餐饮5年(含5年)以上的经营经验,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或部分转租或将所承租的物业全部或部分交由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经营项目,租赁期内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将租赁场所及其装修、设备设施财产用作抵押、担保。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等经营管理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内,承租方应保持租赁场所内设备设施的完整、完好,不得随意对原有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如确因经营需要必须改造时,应向出租方提交改造方案,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方不涉及房屋结构的装修方案,其装修水平应符合甲方精品商务旅游酒店的经营需要,承租方的装修方案必须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方可进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期间及内部停业整顿期间,仍需按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停业除外)。承租方应在出租方指导下参照精品商务旅游酒店的规范要求进行经营管理,接受出租方按精品商务旅游酒店的标准进行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承租方整改不力,将接受相关处罚。
5、出租方为承租方单独安装水表、电表,承租方电费按1元/度、冷水按3.70元/吨、热水按20.00元/吨的结算单价,根据实际使用数量结算(如遇政策性价格上调,出租方同步上调结算单价)。
6、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7、出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付承租方使用。
8、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10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1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 2019年11月13日征集到承租方为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17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八、联系人:曹先生、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