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XM00016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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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48号的房屋及空地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3-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4-19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陈先生、欧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2-2083169;0591-87270835、8731590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0 |
一、项目简介
1.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48号的房屋及空地,采取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进行招租。
标的 序号 |
租赁标的 |
计租面积(㎡) |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标的1 |
厂房、办公楼、门卫 |
5862.28㎡ |
98573.15 |
20 |
标的2 |
空地 |
10172㎡ |
49537.64 |
15 |
标的3 |
厂房、办公楼、门卫、空地 |
16034.28㎡(其中,建筑面积:5862.28㎡;空地面积:10172㎡) |
148110.79 |
35 |
以上租赁标的采取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进行招租。本次招租,如有竞租人报名竞租标的3且符合报名条件,则先对标的3组织竞价。若无人竞价标的3或标的3的竞价不成功,则启动分标的的竞租活动。在分标的竞租活动中,竞租标的1的原租户如竞租标的1,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48号,批准土地用途为工业;批准使用年限:自2006年1月4日起至2056年1月4日止;宗地面积:16367.8㎡。
标的1部分占地面积为6195.8㎡,建筑物部分包括:工业厂房(二层)、办公楼(三层)、门卫室。现有厂房建筑面积:4288.16㎡,该厂房为两层,属钢混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1545.99㎡,为三层建筑,属钢混结构;门卫室建筑面积为28.13㎡,属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5862.28㎡。厂房和办公楼均竣工于2007年。
标的2部分空地面积为:10172㎡。空地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1.3.(风险)提示
标的1房屋原租赁合同己到期,目前仍由原租户生产使用中,若由原租户承租,则租赁期限接续原租赁期限;若由新竞租人竞得标的1,新竞租人应同意出租方在成交之日起给予原租户两个月搬迁时间,新竞租人租金自两个月后(自出租方将租赁场所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
上述租赁物均为厦门天马华侨农场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1.4.租赁目的及用途:标的1房屋部分做食品、轻工、物流仓储、办公等无污染行业使用;标的2空地部分仅作为堆场使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1.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标的1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 98573.15元;标的2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49537.64元;标的3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48110.79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1.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空地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2租赁年度起(含第2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1.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1.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结算,先付后用,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首月前10日将本周期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1.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空地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1.10、合同签署: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空地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3.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4.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并取得主管部门装修许可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3.5.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3.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空地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1.1条款。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Z2021060-1保证金”。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中心办公场所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七、联系方式 电话: 0592-2083169;0591-87270835、8731590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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