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思明区嘉禾路261号23A室住宅及嘉禾路261-265号地下一层12号车位(整体转让)、集美区马銮路25-12号207室办公房产、湖里区兴隆路554号住宅。(建筑面积分别为179.36平方米、合计184.94平方米、282.06平方米)
二、标的基本情况:分别详见厦均达房估字[2013]B023、B028、B025号。
三、转让底价:分别为260万元、97万元、621万元。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批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受让方须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七、竞价方式:金马甲网络报价。
八、办理报价登记时须缴交保证金金额为分别为90万元、30万元、210万元。
九、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十、是否涉及优先权:其中集美区马銮路25-12号207室、湖里区兴隆路554号涉及优先购买权,其他不涉及。
十一、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十二、加价幅度:分别为2万元、1万元、6万元。
十三、1、信息公告期间: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7日。
2、报价登记期间: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27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3、自由报价期间:
(1)思明区嘉禾路261号23A室住宅及地下一层12号车位(整体转让):2013年11月15日起至2013年11月28日上午10:10止。
(2)集美区马銮路25-12号207室办公房产:2013年11月15日起至2013年11月28日上午10:20止。
(3)湖里区兴隆路554号住宅:2013年11月15日起至2013年11月28日上午10:30止。
十四、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十五、其他交易事项:
1、买卖双方应缴产权交易中心的手续费由买方承担。
2、产权过户应缴的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
3、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4、其它有关材料。
十六、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办理报价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认可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参加报价,受托人应按中心要求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报价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和办理报价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报价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报价登记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缴款回单应注明用途:嘉禾路261号23A室及车位(或集美区马銮路25-12号207室、湖里区兴隆路554号)转让保证金,中心向意向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报价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报价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报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裙三楼
电话:3697893 5397687 传真:5397688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