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厦门市湖里区航空港工业与物流园区内“2009Y05”地块物流仓储房地产(在建工程)。
二、标的基本情况:详见厦乾元评报字(2014)第1411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转让底价:20890.06万元。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合同的转让价款的50%,剩余转让价款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
七、竞价方式:拍卖。
八、保证金:5000万元。
九、是否允许联合竞买:否。
十、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十一、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十二、登记日期: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5月11日17:30。
十三、其他交易事项:
1、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和鉴证费。
2、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3、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核准文件;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4、根据评估报告第十一条第五款,本项目位于拟挂牌的自贸园区厦门片区范围内,因在评估基准日自贸区未正式挂牌,因此评估结果不考虑自贸区设立的影响。
十四、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竞买人姓名或名称、登记的标的名称并加上“保证金”字样;委托他人缴纳保证金的,缴款人应在登记截止日前到中心办公场所当场签署缴款说明。缴款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款及签署缴款说明的,中心有权视为竞买人未缴纳保证金。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意向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十八层
电话:2938966 2938923 2938925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