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 50部中华牌和50部北京现代牌共100部车辆整体转让。
二、标的基本情况:详见厦永大评报字[2013]第027号评估报告书。
三、转让底价:46.64万元。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海沧投资区海沧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七、竞价方式:金马甲网络报价。
八、办理报价登记时须缴交保证金金额为14万元。
九、是否允许联合竞买:否。
十、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十一、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十二、加价幅度:0.5万元。
十三、1、信息公告期间: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0月14日。
2、报价登记期间: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4日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内。
3、自由报价期间:2013年9月27日起至2013 年10月15日上午10:00止。
十四、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十五、其他交易事项:
1、交易双方应缴中心的交易手续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交易双方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上述标的车辆牌照及营运权不随车转让,无法在厦门过户。上述标的车辆交强险均于2013年8月29日到期,年检均至2013年8月。
4、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4、其它有关材料。
十六、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办理报价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认可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参加报价,受托人应按中心要求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报价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和办理报价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报价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报价登记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缴款回单应注明用途:100部出租车保证金,中心向意向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报价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报价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报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裙三楼
电话:3697893 5397687 传真:5397688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