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拟交易的国有资产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558号(联发花园)604及704室住宅。
二、标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162.4m2;建成年份:1998年。
三、转让底价:320万元。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选择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选择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的买受人,符合金融机构当期贷款条件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标的房产成交价款的50%作为首期款,余款由有关资质的国有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担保,最迟在拍卖成交20个工作日内取得按揭贷款,用于付清剩余款项,倘若相关金融机构经审核,并不支付该笔贷款,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成交价款。
七、竞价方式:拍卖。
八、保证金:50万元。
九、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十、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十一、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十二、登记日期::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23日17:15。
十三、其他交易事项:
1、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及鉴证费。
2、拍卖成交且卖方将房产移交给买受人之日起,该标的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之前标的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3、拍卖成交后,办理房产权属过户登记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十四、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竞买人姓名或名称、登记的标的名称并加上“保证金”字样;委托他人缴纳保证金的,缴款人应在登记截止日前到中心办公场所当场签署缴款说明。缴款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款及签署缴款说明的,中心有权视为竞买人未缴纳保证金。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意向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2938966 2938923 2938925
服务投诉电话:2938933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