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91号11A-11F、12B-12F单元住宅房产。 二、标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分别为87.77平方米、87.77平方米、66.69平方米、66.69平方米、68.59平方米、68.59平方米、87.77平方米、66.69平方米、66.69平方米、68.59平方米、68.59平方米;建成年份:均为2000年。 三、转让底价:分别为77.38万元、77.38万元、58.2万元、57.62万元、59.26万元、59.26万元、78.11万元、58.76万元、58.18万元、59.83万元、59.83万元。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批准(厦国控资[2009]105号文件)。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款。 七、竞价方式:拍卖。 八、保证金:每个单元保证金为15万元。 九、其他交易事项: 1、拍卖以及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除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他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自付清全款之日起次月开始收取房屋租金;买受人自付清全款之日起次月开始承担房屋物业、水电等费用;买受人应当遵守《非矿大厦管理规定》。 3、标的目前的租赁情况:11A单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3月8日起至2010年3月7日止;11B单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5月20日起至2010年5月19日止;11C单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4月21日起至2010年5月20日止;11D单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4月1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11E单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7月23日起至2010年2月22日止;12B单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6月25日起至2010年6月24日止;12C单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2月20日起至2010年2月19日止;12D单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3月21日起至2010年3月20日止;12E单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9月3日起至2010年3月2日止;12F单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2月16日起至2010年2月15日止。 4、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十、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凡对该交易标的有意向的,请于2009年12月7日16:30前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具体转让条件以竞价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特此公告。 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裙三楼电话:5397680 5397687 传真:5397688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