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五星路483、485号第一层至第五层、487号第一层至第五层、489号第一层至第五层通用厂房及附属设备。
二、标的基本情况:通用厂房建筑面积为42909.51平方米,建成年月为2008年8月1日。
三、转让底价:6963.4863万元。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市翔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竞买人[及竞买人联合体参与各方]均为独立法人机构。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受让方在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转让价款的30%),余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的20%)于转让协议签订后9个月内付清,第二期(转让价款的50%)于转让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并支付利息。
七、竞价方式:金马甲网络报价。
八、办理报价登记时须缴交保证金金额为2089.04589万元。
九、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十、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十一、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十二、加价幅度:20万元。
十三、1、信息公告期间: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9日。
2、报价登记期间: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7月29日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内。
3、自由报价期间:2013年7月17日起至2013年7月30日上午10:00止。
十四、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十五、其他交易事项:
1、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应支付给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手续费。
2、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受让方缴纳。
3、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4、其它有关材料。
4、上述标的中的翔安区五星路489号第三层南侧的1500平方米出租给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层南侧的1500平方米出租给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十六、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办理报价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认可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参加报价,受托人应按中心要求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报价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和办理报价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报价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报价登记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缴款回单应注明用途:翔安区五星路通用厂房及附属设备保证金,中心向意向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报价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报价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报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裙三楼
电话:3697893 5397687 传真:5397688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