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3号楼B1607公寓。
二、标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96.32平方米;建成年份:1993年。
三、转让底价:279.69万元。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批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后 10 日内付清全款。
七、竞价方式:拍卖。
八、保证金:30万元。
九、是否允许联合竞价:否。
十、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十一、意向登记日期: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24日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内。
十二、其他交易事项:
1、转让方应支付给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
2、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权属变更手续产生的所有税、费等按有关部门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份。
3、拍卖标的在约定移交日之前的所有欠费(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费等)均由转让方承担,移交日之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十三、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意向登记日期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办理意向购买登记手续。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意向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裙三楼
电话:3697893 5397687 传真:5397688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