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思明区观日路12号101室、思明区观日路14号101室整体转让。
二、标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分别为819.78, 344.35平方米,建成年份均为2007年。
三、转让底价:835.05万元。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须为经软件园管理委员会核准入园的软件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转账;受让方须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七、竞价方式:金马甲网络报价。
八、办理意向登记时须缴交保证金金额为250万元。
九、是否允许联合竞买:否。
十、是否涉及优先权:是。
十一、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十二、意向登记日期: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25日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内。
十三、其他交易事项:
1、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房屋交易过程涉及的税费各自承担。
3、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4、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报价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和办理报价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报价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报价登记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缴款回单应注明用途:观日路12号101、14号101转让保证金,中心向意向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报价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报价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报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裙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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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