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22744 |
---|---|
名称 | 一批石材荒料转让 |
挂牌价 | 737万元 |
保证金 | 15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3-3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4-19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一批石材荒料转让。转让标的存放地:平潭综合实验区纳仕达项目场地。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该转让标的为花岗岩,石料块度完整,切割齐整、长度 1-9 米不等,共计约28222.8立方米。该转让标的为施工余料,非矿产品加工企业产品,未形成矿产品开发市场,荒料板材未命名商业名称,为普通荒料。
三、挂牌价(转让底价): 737万元。挂牌价为石材荒料国有收益底价,受让方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该石材荒料的开采加工成本423.342万元。
四、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的品质和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移交。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签署《现场看样确认书》(一式四份,一份作为报名竞买的必备文件,另三份作为《石材荒料出让合同》的附件),并对标的的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2、竞买人须前往查看转让标的现状并熟知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买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和品质,并愿意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现状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五、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石材荒料竞价活动。
2、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3、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六、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竞价结束后,在公告渠道公示石材荒料出让结果,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受让方须按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要求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签订出让合同。
2、受让方须在出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7日内一次性付清本项目转让价款,并另行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开采加工成本 423.342万元。
3、该转让标的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产生的多余砂石资源,受让方依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清石材荒料国有收益及开采加工成本后,应于收到《产权交易凭证》《交割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转运并腾空场地。
4、转受让双方对转让标的进行移交时,具体石材荒料的品质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岩性信息、状态、数量、质量、重量)以转让标的现场实物为准,不对石材荒料进行清点、测量、称重,《平潭综合实验区零星工程测量报告》《检测报告》(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及现场图片仅供参考,不以《《平潭综合实验区零星工程测量报告》《检测报告》及现场图片作为核对依据。
5、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石材荒料出让合同》为准。
七、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八、竞买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7时。
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
3.1.竞价保证金金额:150万元。
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人资格。
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买人的账户。竞买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农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填写识别码,可在“会员中心-我的保证金-保证金明细”中上传付款凭证。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具体详见“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官网,点击“帮助中心”→“保证金相关”→“如何交纳保证金”:
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领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九、公告期限: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9日。
十、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 时。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38902;15059105199。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1、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2、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