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转让项目 > 实物资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08593
名称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31号房产转让
挂牌价 6,052.8万元
保证金 5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2-14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3-1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王女士、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2-2083169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格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地下室及1-8层

4,174.21

6,052.8

500

2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1号信宏大厦二楼房产

3,043.85

二、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为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地下室及1-8层、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1号信宏大厦二楼两处房产,两处房产整体转让。其中: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地下室及1-8层房屋用途为办公,房屋建筑总面积为4,174.21㎡,土地房屋权证编号为厦国土房证第00856161号,规划用途为办公,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办公,土地批准使用期限至2034年6月12日;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1号信宏大厦二楼房产房屋用途为商场及办公,房屋建筑总面积为3,043.85㎡,土地房屋权证编号为厦地房证第00007886号,规划用途为办公,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土地批准使用期限至2061年11月30日。转让标的无抵押、担保情况。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意向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人需具备符合厦门地区的购房政策的条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条件

1、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账户作为资金收取和划转的平台(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1501 0141 4000 0969),交易保证金和购房款等均汇入此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收取和划转。

2、成交后,受让方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首付50%,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日内付清)及其应付交易佣金。

3、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办理标的房产权属变更手续产生的所有税、费等,按有关部门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部分;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房产移交之前未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之后由受让方承担。

5、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的交易佣金。其他交易条款以拍卖文件规定及双方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五、公告期限: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3月1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竞买人止或另行公告)。

登记截止时间:2018年3月 19 日17:00时。

有意购买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竞买人手机号码、姓名或名称、登记的标的名称并加上“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31号房产”字样;缴款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款,中心有权视为竞买人未缴纳保证金。经确认保证金到账的竞买人,到拍卖公司签署竞买文件,了解拍卖规则,领取有关竞买资料,并办理竞买确认手续。

为便于未成交时退还保证金,竞买人应按附件1的要求张贴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并将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报名时提交。

六、交易方式:拍卖。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或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本项目交易终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拍卖方式。

七、联系方式: 0592-2083169,0591-87838107、87809323、87850015;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uploadfiles/file/2018-02/13/2981859949139355606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