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07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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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两套住宅房产以及湖滨路一套商业与办公房产分别转让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4-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05-25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1、福飞路住宅
序号 |
宗地性质 |
房产证编号 |
土地证号 |
建成时间 |
建筑物名称 |
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 |
附属间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土地出让金(元) |
挂牌价(不含土地出让金)(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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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划拨 |
榕房权证R字第1217834号 |
榕鼓国用(2008)第00192105481号 |
1994年 |
泉塘新村3#楼202单元及1层36附属间 |
住宅 |
66.77 |
9.07 |
11 |
11352 |
2,139,150 |
20 |
|
2 |
划拨 |
榕房权证R字第1217355号 |
榕鼓国用(2008)第00192105480号 |
1994年 |
泉塘新村3#楼402单元及1层29附属间 |
住宅 |
66.77 |
6.28 |
10.6 |
10939 |
2,097,300 |
20 |
2、湖滨路西湖新庄
宗地性质 |
房产证编号 |
土地证号 |
建成时间 |
建筑物名称 |
用途 |
总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土地出让金(元) |
挂牌价(不含土地出让金) |
竞价保证金 |
授权经营 |
榕房权证R字第1217835号 |
闽国用(2012)第00098号 |
1997年 |
湖滨路西湖新庄B1#楼1层主楼1-3层及地下1层02、07、09、10车位 |
办公 |
2644.92 |
635.3 |
4145333 |
46650656 |
500 |
注:表中的土地出让金金额为预估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核实数为准。敬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二、标的简况
1、泉塘新村
泉塘新村3#楼202单元及1层36附属间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福飞路,东至福飞南路、西至琦上路、南至龙腰路、北至沁芳园。泉塘新村3#楼202单元及1层36附属间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202单元66.77平方米、36附属间9.07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该房产目前空置。
泉塘新村3#楼402单元及1层29附属间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福飞路,东至福飞南路、西至琦上路、南至龙腰路、北至沁芳园。泉塘新村3#楼402单元及1层29附属间结构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02单元66.77平方米、29附属间6.2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该房产现有原承租户居住,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2、湖滨路西湖新庄
西湖新庄B1#楼1层主楼1-3层及地下1层02、07、09、10车位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10号,东邻卧湖路、西住宅、南邻后曹巷、北邻湖滨路。西湖新庄B1#楼1层主楼1-3层及地下1层02、07、09、10车位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商业建筑面积2476.76平方米、车位建筑面积168.16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办公;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35.3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终止日期为2044年6月19日。该房产现为租赁状态,其中第1层租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30日,第2层租赁有效期至2018年9月 5日,第3层南面部分租赁有效期至2017年5月31日,第3层北面部分租赁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
三、受让方条件资格:
1、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土地证办理税费:土地证从转让方名下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全部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应交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
4、水、电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房屋享有优先受让权。
五、公告期限: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2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17年9月17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六、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315276;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