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22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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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17部普通客车以及2部轿车分别转让三次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3-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3-2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标的9 |
金龙牌XMQ6110BGBEVL(闽D-E0930) |
201254.4 |
40000 |
标的10 |
金龙牌XMQ6110BGBEVL(闽D-D8331) |
201254.4 |
40000 |
标的11 |
金龙牌XMQ6110BGBEVL(闽D-E1010) |
201254.4 |
40000 |
标的12 |
金龙牌XMQ6110BGBEVL(闽D-E0103) |
290700.8 |
60000 |
标的13 |
金龙牌XMQ6110BGBEVL(闽D-E1058) |
201254.4 |
40000 |
标的14 |
别克SGM7242AIA(闽D-FS988) |
16806.4 |
5000 |
标的17 |
金龙牌XMQ6552BEG4(闽DA8170) |
13798.4 |
5000 |
标的18 |
金龙牌XMQ6859AYD4C(闽DD0021) |
63452 |
10000 |
标的19 |
金龙牌XMQ6901AYD4D(闽DD1600) |
75891.2 |
20000 |
注:以上转让标的为分别转让。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车辆类型 |
车架号 |
登记日期 |
己行驶里程 |
交强险有效期 |
年检有效期 |
车辆所在地 |
标的9 |
金龙牌XMQ6110BGBEVL |
大型普通客车 |
LA6N6GA62GB302958 |
2017/8/3 |
113300 |
2023年7月 |
2023年8月 |
厦门 |
标的10 |
金龙牌XMQ6110BGBEVL |
大型普通客车 |
LA6N6GA64GB302959 |
2017/8/2 |
85750 |
2023年7月 |
2023年8月 |
厦门 |
标的11 |
金龙牌XMQ6110BGBEVL |
大型普通客车 |
LA6N6GA64GB302962 |
2017/8/3 |
58176 |
2023年7月 |
2023年8月 |
厦门 |
标的12 |
金龙牌XMQ6110BGBEVL |
大型普通客车 |
LA6N6GA68GB302960 |
2017/7/20 |
31597 |
2023年7月 |
2023年7月 |
厦门 |
标的13 |
金龙牌XMQ6110BGBEVL |
大型普通客车 |
LA6N6GA68GB302964 |
2017/8/2 |
64877 |
2023年7月 |
2023年8月 |
厦门 |
标的14 |
别克 |
小型轿车 |
LSGGF53X6AH046779 |
2009/11/9 |
256721 |
2022年11月 |
2022年11月 |
厦门 |
标的17 |
金龙牌 |
中型普通客车 |
LA6PBAA6XDB505867 |
2013/4/2 |
138478 |
2023年4月 |
2023年4月 |
厦门 |
标的18 |
金龙牌 |
大型普通客车 |
LA6R1DSC8FB201313 |
2016/11/11 |
21175 |
2023年8月 |
2022年11月 |
厦门 |
标的19 |
金龙牌 |
大型普通客车 |
LA6A1DAEXGB301866 |
2016/8/26 |
24402 |
2023年8月 |
2023年8月 |
厦门 |
标的物均存放于厦门,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标的14别克SGM7242AIA(闽D-FS988)因电瓶缺电无法启动且闲置一年,轮胎没气,车辆车身漆面均有轻微刮痕,内饰有磨损;标的18金龙牌XMQ6859AYD4C(闽DD0021)因电瓶缺电无法启动且公里数表无法显示;标的19金龙牌XMQ6901AYD4D(闽DD1600)公里数表无法显示。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为由,拒签成交材料、车辆转让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车辆转让合同》。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机动车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机动车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车辆年检费用(包含使车辆达到可通过年检状态的必要维修费)、保险费、车辆过户费、转籍费及其他各种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仅转让车辆,车牌将由转让方留用。
4、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机动车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1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