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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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泉州丰泽区和洛江区、石狮石金路和晋江青阳街道五处房产分别转让二次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7-0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7-14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挂牌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标的1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安吉南路与瑞安街交汇处澜湖郡5号楼店面03 |
40.52 |
81.729 |
15 |
标的2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华大社区润柏大都会3号楼1413室 |
71.7 |
87.129 |
15 |
标的3 |
石狮市石金路297号6幢1511室 |
146.21 |
105.903 |
20 |
标的4 |
泉州市洛江区滨江大道填海A地块津汇红树湾(A区)10号楼1803室 |
125.91 |
232.146 |
40 |
标的5 |
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青莲综合小区阳光时代广场G1#-906室 |
67.56 |
129.447 |
20 |
注:以上标的分别转让。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 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安吉南路与瑞安街交汇处澜湖郡5号楼店面03,房屋建筑面积为40.52平方米。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店面,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标的2: 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华大社区润柏大都会3号楼1413室,房屋建筑面积为71.7平方米,毛坯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标的3: 位于石狮市石金路297号6幢1511室,房屋建筑面积为 146.21平方米。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经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标的4: 位于泉州市洛江区滨江大道填海A地块津汇红树湾(A区)10号楼1803室,房屋建筑面积为125.91平方米,毛坯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标的5: 位于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青莲综合小区阳光时代广场G1#-906室,房屋建筑面积为67.56平方米。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土地证,产权权属明晰,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转让标的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标的1、标的2、标的4、标的5现均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3现处于对外出租状态,租期至2026年7月15日,请竞买人自行前往委托方查阅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标的受让方应承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至租期结束,并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标的3原租户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5未办理土地证,受让方不得以标的5未取得土地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清转让价款的,视为受让方构成实质违约,转让方将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配套费、契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均由转、受让双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成交后涉及相关部门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由转让方承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5、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2年7月1日至 2022年7月1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7月28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