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08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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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南平市汽车客运中心站(含物流配载中心)房产及配套附属物转让 |
挂牌价 | 13287.6103万元 |
保证金 | 13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02-0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03-0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南平市汽车客运中心站主站房及配套附属物、物流配载中心房屋及配套附属物、部分电子设备及其他物品和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整体转让。南平市汽车客运中心站主站房及配套附属物、物流配载中心房屋及配套附属物分别为上述2宗国有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
二、挂牌价:13287.6103万元。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①房屋建筑物
转让标的位于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水溪口地段,建筑物于2011年开工,至2014年、2015年先后建成。
南平市汽车客运中心站主站房坐落在西芹镇水溪口为4层钢混用房(-1至3层),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建筑面积为17,123.52平方米。南平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房产为交通用房。
物流配载中心钢结构用房建筑面积为5,892.00平方米,为1层钢结构用房;物流配载中心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1,807.00平方米,为2层钢混结构用房,上述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②构筑物
转让的构筑物主要是与主站房配套的挡土墙、广场、停车场、绿化、围墙、建筑物基础等附属工程。
③电子设备及其他物品
转让的电子设备及其他物品主要包括客运中心站主站房及物流配载中心的办公电子设备,包括空调、监控设备等合计15项。
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转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2宗,为相邻地块,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平市汽车客运中心站证载土地面积为39,558.90平方米、物流配载中心证载土地面积为20,081.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2.风险提示
①物流配载运营中心所属房产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②转让标的目前存在出租情况,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继续履行转让标的未到期的租赁协议。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成交价款支付方式。成交价款分三个阶段支付,第一阶段:受让方须在本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70%;第二阶段: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25%;第三阶段:本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签订满一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5%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在本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未付的第二、三阶段成交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受让方的首期成交价款。按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受让方第二、第三阶段付款为分期付款,必须向转让方支付相应利息,该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式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另行约定。
2.受让方须继续履行转让标的未到期的租赁协议。
3.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规费、服务费、手续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若未有明确规定的均由受让方承担。本项目《资产转让合同》订立时未办理产权证的财产,由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证,转让方予以配合,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2009】审批124号文件关于客运中心站项目的批复内容,转让标的指定用于公共交通设施使用。
5.其他未尽事宜以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七、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1300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12时截止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1501014140000969】。
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南平汽运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八、公告期限: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5日。《资产转让合同》、原租赁协议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请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12时。
十、竞价会时间:2018年3月6日15时。
十一、联系方式:0591-87270835、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