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部门委托,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广泛征集受让方,现对拟转让产权公告如下:一、转让标的:1、三明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国有产权。2、(1)住宅类:尤溪、厦门各一套/沙县两套/红印山2幢、4幢、30幢各一套/南永17幢两套/新市中路61幢、280-6幢、280-10幢各一套/丁香新村24幢601 ;(2)店面办公类:红印山2幢两间/新市中路61幢两间/新市中路280-10幢一间/南永16幢二层。二、基本情况:标的1即三明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始创于1958年5月,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三明市建设局,地处三明市新市中路280号9幢,主项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2002年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公司占地7140.7M2(约合10.71亩,连片,五通一平),地块①3390.8 M2, 使用权性质:划拨,用途:工业,使用年限:50年;地块②3749.9 M2, 使用权性质:划拨,用途:商住,使用年限:70年。公司现有在职职工80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4人,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0人;各类技术人员中工程类19人,其他类15人;项目经理一级2人、二级11人、三级4人)。截止评估基准日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892.30万元(含标的2评估值 612.76万元),负债3358.92万元,净资产1533.38万元。标的2合计评估值612.76万元,各住宅店面净值、结构、建成时间、面积等详情见评估报告书。三、上述标的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四、受让方应具有的基本条件。标的1受让条件为①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相应的实际履约能力;③承债式受让企业国有产权;④原企业在职职工安置率必须达85%以上;⑤受让后一年内必须获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⑥受让后企业年产值必须达二亿元以上;⑦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作为受让条件⑤的专项履约保证金);⑧若改变土地用途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标的2受让条件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相应实际履约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保证金视住宅店面情况不同而定。五、公告期限:2006年11月25日至2006年12月22日。六、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12月23日17:00。联系电话:0598-8296727 联系人:林小姐、黄先生 地址:三明市列东街天鸿大厦七层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