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泉州市农房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其拥有的位于泉州市义全街义全大厦二层的20号、21号商铺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竞价文件编号:SW2011002。2、竞价标的:义全街义全大厦二层20号、21号商铺。挂牌价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元整(¥435,000.00)。标的简介:该标的位于泉州市义全街义全大厦二层,建筑面积共94.427㎡(其中20号店铺面积为47.913㎡;21号店铺面积为46.637㎡),可办理房产证。标的所在大厦建成于1995年3月,框剪结构,层高约4M,水、电、卫设施齐全,交通便利。标的以现状为准。3、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若竞买成功,交易保证金将直接用于抵作成交价款;若竞买未成功,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方。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4、特别提示:(1)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3月25日,竞价标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53.76年;(2)标的的成交价不含受让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由办证申请人承担的全部税、费,受让方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发票待房产交付后自行到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竞价标的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以房管局、国土资源局确认的面积为准;5、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6、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7、竞买人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营业执照(交验原件,自然人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经竞买方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材料](4)准予受让的相关文件(提交原件,自然人无需提供)。(5)《承诺函》(经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6)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7)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竞买方或授权代表签章)。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8、公告期限: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11日。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11日17时。10、看样时间: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1、竞价会时间:2011年3月14日15时30分 (如因特殊情况,转让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1年3月14日14时30分前通知各竞买人)。12、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13、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转让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王女士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传真:0595-22189023网址:http://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