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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6579
名称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新城7套房产公开竞价转让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11-03
挂牌结束日期 2016-11-16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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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新城7套房产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SW2016029。

  2、竞价标的:泉州市丰泽区温陵新城芙蓉阁3C号、芙蓉阁3D号、芙蓉阁4D号、红棉阁4C号、红棉阁4D号、月季阁8C号和月季阁10C号。

  3、标的简介:标的位于丰泽区温陵新城,临运通路,周边有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汉唐国际幼儿园、泉秀幼儿园、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永相逢、润捷便利店,公共配套设施齐全,且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交通条件较优。标的所在楼房均为12层钢筋砼结构楼房,约建成于1999年,配置电梯,一梯四户,户型:三房一厅二卫,均为普通装修。芙蓉阁3C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11840号;芙蓉阁3D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11841号;芙蓉阁4D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11839号;红棉阁4C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11847号;红棉阁4D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11846号;月季阁8C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11843号;月季阁10C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11844号。各标的建筑面积、挂牌价详见以下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挂牌价(元)
1 芙蓉阁3C号 118.08 822663
2 芙蓉阁3D号 118.08 822663
3 芙蓉阁4D号 118.08 831519
4 红棉阁4C号 118.08 831519
5 红棉阁4D号 118.08 831519
6 月季阁8C号 118.03 866458
7 月季阁10C号 118.03 884163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已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每个标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若竞买人竞买某一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转为该标的定金,定金抵作该标的首付款;竞价会完全结束前,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可向本中心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申请书》,经本中心审核通过后,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价会完全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会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5、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www.jinmajia.com/bjdt/?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2)竞买人在成为受让方后,须以受让方名称签定《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而不得变更受让方名称。

  (3)竞价标的没有设定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竞价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需要受让方承接的租赁合同。

  (4)由于受让方违约,导致其竞得标的无法成交的,竞价标的再次组织竞价时,原受让方应承担再次竞价的所有费用,若再次竞价的成交价款低于原竞价成交价款的,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且本中心和转让方将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5)竞价成交后,如受让方与转让方就竞得标的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受让方仍应当向贵中心交纳交易佣金;不论受让方与转让方最终是否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或是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受让方与转让方解除或终止《房屋买卖合同》的,本中心已收取的交易佣金不予退还。

  (6)竞买人应对自身的注册帐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价大厅的用户,在报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本中心和金马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若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及已收取的交易佣金不予退还。当受让方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受让方还应向转让方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①受让方未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送达本中心。

  ②受让方未按照《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约定支付交易佣金、首付款等款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③受让方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竞价文件的行为的。

  ④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8)受让方应在标的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成交标的首付款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凭借本中心发出的《合同签订通知书》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为成交价款的40%。余款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9)转让方在标的移交给受让方的同时,由转让方承担以前产生的水、电、气、闭路、电话、物管、电梯以及进行物业交接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转让方应当及时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设施(五通)过户的相关手续。在标的移交给受让方后,所产生的上述水、电、气、闭路、电话、物管、电梯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0)竞买人应确保自身网络的流畅。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网络延时等因素,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限时报价周期即将结束时进行竞买报价,以防止因网络延时造成报价不成功。

  (11)竞价成交后,竞买人应在《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至转让方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12)标的内家具、家电归转让方所有。

  6、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国机构和个人购买本项目标的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7、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责任。

  (3)受让方应当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佣金、成交标的首付款,并将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付款凭证(交易佣金、成交标的首付款)送达本中心。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4)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交付完毕后与转让方共同出具《资产交割完毕函》给本中心。

  (5)受让方应在标的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成交标的首付款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凭借本中心发出的《合同签订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为成交价款的40%。余款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支付:①一次性付款:在缴纳首付款后5个日历日内将余款汇至转让方指定帐户。②在办理完成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如有需要)后10个日历日内自行到转让方指定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电话:22152652)。在受让方得到产权证时立即办理抵押手续,并于10个日历日内办妥银行按揭手续。

  (6)有关税费:

  ①买卖过户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房屋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以及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均由受让方缴纳。

  ②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费用:受让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③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④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7)其他要求详见《房屋买卖合同》。

  8、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无需提供),同时交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非授权委托无须提供)。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房屋买卖合同》。

  9、报名及咨询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

  10、公告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16日。

  11、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6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账号,并于2016年11月16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2、看样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16日。看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959500098。

  13、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转让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6年11月17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4、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 加价幅度(元) 限时报价
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1 芙蓉阁3C号 822663 10000 2016年11月17日10:00 45秒
2 芙蓉阁3D号 822663 10000 2016年11月17日10:30 45秒
3 芙蓉阁4D号 831519 10000 2016年11月17日11:00 45秒
4 红棉阁4C号 831519 10000 2016年11月17日11:30 45秒
5 红棉阁4D号 831519 10000 2016年11月17日15:00 45秒
6 月季阁8C号 866458 10000 2016年11月17日15:30 45秒
7 月季阁10C号 884163 10000 2016年11月17日16:00 45秒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6年11月3日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45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该标的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7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5、若竞价标的未完全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7个日历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6、交易佣金: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总价按中心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佣金。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