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Z00006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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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鲤城区崇福路35号五层楼及临街三层部分公开招租项目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6-12-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6-12-2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网络一次方式对鲤城区崇福路35号五层楼及临街三层部分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ZL2016346。
2、标的名称:鲤城区崇福路35号五层楼及临街三层部分。
3、标的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35号。楼层总数:五层、三层。所在楼层:一至五层及三层部分。
4、标的面积:2350㎡(主楼五层1660㎡,二层裙楼228㎡,三层部分:顶层207㎡,二层160㎡,地下储物间95㎡)。
5、装修情况:酒店式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36000元/月。
7、租赁期:8年。
8、装修期:无。
9、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缴清。
10、租金递增方式:每叁年递增8%。
11、租赁用途:商业用途(高危、高污染、高爆等行业除外)。
12、看样时间:2016-12-08至2016-12-21。
13、履约保证金:150000元。
14、交易保证金:200000元。
(1)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15、交易保证金账户:
(1)交易保证金账户以意向竞价人领取的《竞价文件》为准。
16、公告时间:2016-12-08 至 2016-12-21。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6-12-21 17:00:00
(1)意向承租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一次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8、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报价时间从2016-12-22 10:00:00开始,报价时间为10分钟。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1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最高500倍)的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500元;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特别提示:
(1)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移交;
(2)本中心在竞价会开始前1个小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租人竞价账号激活后,即可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一次报价大厅(网址: jjdt.jinmajia.com/once/?org=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4)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6年12月30日;
(5)如原租户承租,于2017年1月1日计算租金;如新租户承租,以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租金;
(6)仅提供现有水电设施的可用额度,承租方若不够应自行解决;
(7)五层主楼东侧梯间一层约24㎡及二层约12㎡不计租赁面积,为共同出入通道;
(8)电梯、消防、配电室等设施由承租方负责更新、维保和管理;
(9)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原建筑物装潢、装修、扩建(扩增)的固定部分包括地板、门窗、隔墙、水电线路、水电表、电梯、消防喷淋系统等设施,承租方不得拆除,无偿移交给委托方;
(10)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1、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应整体租赁、统一管理,必须合法经营,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行为;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22、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租赁合同》;
(7)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3、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竞价开始前1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24、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5、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