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加锥农场山地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T20110012、竞价标的:国营洛江区加锥农场所属部分山地承包经营权,山地面积1603亩。标的简介:国营洛江区加锥农场地处洛江区北偏东部,位于洛江区马甲镇双溪口,东经118°40′-118°43′,北纬25°,据市区38公里,与著名的仙公山风景区和马甲农业高科技大观园毗邻。万虹公路和福厦支线(仙游枫亭至南安洪濑)贯通全场四个工区,过境公路长达8公里。加锥农场属丘陵地区,年均气温18-18.5℃,年降水量1200-1440毫米,全年无霜期350天,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海拔80-634米。农场土壤多为红壤和砖红壤。竞价标的为山地承包经营权,发包山地为洛政林证字(2006)第000560号所载的2大班1、2、3、4小班,小地名十四坑,面积分别为216亩、126亩、243亩、223亩;3大班1、2、3小班,小地名土岸山,面积分别为212亩、179亩、125亩;洛政林证字(2006)第000561号所载的8大班1、3、4、5、10小班,小地名尖峰山脚,面积分别为80亩、61亩、30亩、98亩、10亩。总计面积1603亩(面积以林业局所存林班图并经承包方确认为准,准确位置详见林权证附图)。现有地上物均为成年林,林种为马尾松和湿地松。3、年承包款挂牌价:人民币贰万肆仟零肆拾伍元整(¥24,045.00),即每亩每年人民币15元。4、承包期限:50年。5、承包款递增方式:每十年递增10%。6、承包款支付方式:承包款以山地林木采伐后交地之日起算起,承包方应于标的成交后先缴纳第一期共2年承包款,第三年起,承包款按年支付,承包方应在每年的1月5日前缴清。7、承包用途:种植无患子。8、承包押金:人民币10万元。9、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若竞价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承包押金。若竞价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包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价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10、特别提示:(1)加锥农场现有的土地均为60年代从马甲镇梧峰、芦田、后坂、二甲、就南、溪林、义山等七个村部分小组划入,存在一定的历史遗留问题,可能存在山地权属及地上物分成纠纷。(2)承包方应考虑当地人畜的影响及开发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森林火灾隐患。(3)承包山地现有的地上物(林木等)为委托方所有,若承包方需采伐林木方能开发,须由承包方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手续,采伐林木归委托方所有,所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4)承包的山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山地承包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承包方与委托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到时,委托方将退还承包方已交款尚未得以经营时限的承包款。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委托方所有,承包方种植的苗木及由承包方合法建设的补偿款归承包方所有。(5)实际承包面积以林业局所存林班图并经承包方确认为准,实际年承包款按“竞价标的成交价格÷1603亩×实际承包面积”公式计算。承包方于标的成交后缴纳的第一期承包款与实际第一期承包款的差额待实际承包面积确认后多还少补。11、意向承包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农、林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并提供银行存款1000万元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3)具有种植管理无患子经验,且现有种植管理面积达5000亩以上。12、对承包方的主要要求:(1)承包方只能在所承包的山上开发种植无患子。(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山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承包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由委托方同意,上报洛江区政府审核,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新建固定建筑物,若因生产生活和科研需要,确需新建固定建筑物,应报规划、土地等部分审批同意。(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按《山地承包合同》进行开发种植无患子,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5)承包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承包款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署《山地承包合同》。13、意向承包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包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银行存款人民币1000万元的证明材料;(5)具有种植管理无患子经验,且现有种植管理面积达5000亩以上的证明材料;(6)准予承包的相关文件;(7)《承诺函》(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章);(8)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9)经意向承包人签章确认的《山地承包合同》;(10)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14、公告时间:2011年5月4日至2011年5月18日。15、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18日17时。16、尽职调查时间:2011年5月4日至2011年5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7、竞价会时间:2011年5月19日10时 (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1年5月19日9时前通知各竞价人)。18、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包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包方。19、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0、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承包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王小姐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059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