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Z00008257 |
---|---|
名称 | 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项目合作经营权公开竞价项目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11-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12-14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项目合作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T2017008
二、竞价标的: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项目合作经营权,该标的位于泉州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福社区安泰路,建筑面积约2000㎡,外围停车场及通道面积:4000㎡。标的总楼层:3层,所在楼层:1层,钢屋架结构、水泥地面、墙面涂料粉刷,标的以现状为准。
三、年度保底管理费(即委托方收取的保底收益)挂牌价: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不含税)。
四、合作经营权期限:20年。
五、改造建设期:90天。
六、管理费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每一个半年的前十日内付清。
七、管理费递增方式:在上三年度的基础上每三年按5%、6%、7%、8%、9%、10%的比例递增。
八、用途:农贸市场。
九、履约保证金:1100000元(第一期改造升级保证金950000元,运营履约保证金150000元)。
十、交易保证金:1100000元。
若竞价成功,项目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项目合作方于缴纳第一期管理费(即半年的管理费用)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管理费(即半年的管理费用)。未被确定为项目合作方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项目合作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竞价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交易保证金账户:
交易保证金账户以意向竞价人领取的《竞价文件》为准。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项目合作方: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 www.jinmajia.com/bjdt/?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进行报价,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项目合作方,具体详见《网络竞价须知》;
(2)若竞价成功,标的将在《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经营管理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移交。
(3)合作期限内,项目合作方须按《万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的总体要求》(详见附件2)及《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详见附件3)对万安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升级(总投入资金不少于800万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合作期限内,提供农贸市场现有停车区域供项目合作方经营市场配套提供给农贸市场商户及顾客免费停车使用(项目合作方应保持停车区域原有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若该停车场涉及对外来无关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需经与委托方协商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双方就相关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意向合作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详见附件3)标准要求的项目建设效果图、项目建设平面设计图以及项目运营思路方案;
(6)第一期改造升级保证金950000元,将在第一期改造进度达60%时,经委托方确认之后回拨给合作方改造升级保证金650000元,剩余保证金300000元将在第一期改造升级竣工验收完成后回拨给合作方;运营履约保证金150000元若合作方无违约行为,则在合作期满后由委托方无息退还给合作方。
十二、意向竞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具有市场摊位出租或市场经营管理,且具有农贸市场管理经验,企业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工商注册登记;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十三、对项目合作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项目合作方应于被确定为项目合作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管理费(即半年的管理费用)及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项目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项目合作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项目合作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经营管理合作协议》,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合同关系的成立。
(3) 本中心在项目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竞价项目的履约保证金(1100000元)及第一期管理费(即半年的管理费用)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4)项目合作方负责投入资金改造和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合作方须按《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详见附件3)对市场改造升级总投入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000元,分二期进行,第一期投入资金人民币5000000元,在合作协议签订及标的移交之后立即组织实施;第二期投入资金人民币3000000元,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之内实施完成。改造升级前项目合作方应向委托方提交改造方案,待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一期改造方案项目合作方应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的5日内提交给委托方,并在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立即改造实施并在90日内完成建设(竣工验收),第二期改造方案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组织实施完成(方案应在施工前提前五个月提交委托方确认)。施工费用、施工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项目合作方承担。改造升级的成果属于委托方。合作期限内,农贸市场的维修维护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项目合作方自行负责。
(5)合作期限内,若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该农贸市场有新的标准要求,则项目合作方必须按新标准要求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费用及维修维护的相关费用均由项目合作方自行负责。
(6)项目合作方应提交每年度财务报表给委托方,且必须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7)项目合作方每年须向委托方交纳保底管理费用(根据成交价),若每年度商位租金总收入的40%超过当年保底管理费用,则按当年商位租金总收入的40%交纳管理费用。(详见《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经营管理合作协议》第十条第2款的约定)
(8)合作期满,委托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农贸市场,项目合作方应无条件移交农贸市场
(9)该项目改造建设、经营期间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应在项目所在地(洛江区万安街道)缴纳。
(10)项目合作方应认可《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经营管理合作协议》约定的基本条款。
(11)其他详见《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十四、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具有市场摊位出租或市场经营管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价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价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7)具有农贸市场管理经验的相关材料;
(8)提交企业资产、负债、营利财务三表;
(9)项目建设效果图、项目建设平面设计图以及项目运营思路方案;
(10)投资计划及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十五、项目公告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3日。
十六、看样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十七、交易保证金汇达及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3日17时。
意向竞价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2017年12月13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十八、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邮寄报名: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电子版可以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价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竞价人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邮寄报名注意事项:(1)竞价材料文本可以从本中心网站上的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或者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意向竞价人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2)意向竞价人应自行至本中心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本项目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3)意向竞价人应尽量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和登录竞价系统申请项目竞价,由于意向竞价人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激活的,均视为意向竞价人报名不成功,不得成为竞价人。
十九、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7年12月14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二十、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年) |
合作经营期限 (年) |
加价幅度 (元/年) |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周期 |
1 |
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项目合作经营权 |
510000 (不含税) |
20 |
10000 |
2017年12月14日 10:00 |
90秒 |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7年11月30日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价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5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二十一、若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项目合作方。
二十二、交易佣金:中心以竞价成交管理费用总额为基数按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向项目合作方收取交易佣金。
报名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