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Z00009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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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泉州市闽兴租赁服务有限公司20辆企业公车公开竞价转让项目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07-0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07-18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市闽兴租赁服务有限公司20辆企业公车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SW2018050。
2、竞价标的:泉州市闽兴租赁服务有限公司20辆企业公车。
3、标的简介具体详见附件1:《车辆信息明细表》。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每个标的人民币伍仟元(¥5,000.00)。
若竞买人竞买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标的交割完毕并结清相关费用后(即我中心收到受让方提交的《资产交割完毕函》和《二手车买卖合同》后)按原渠道无息返还。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买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5、特别提示:
(1)本项目标的车况及附属设备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有否本中心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买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 www.jinmajia.com/bjdt/?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3)委托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或违法行为;受让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或违法行为。
(4)委托方统一办理车辆过户,所涉及的代理费用、二手车交易发票、补办年检、交强险及过户上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并在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时缴交;其中交强险和二手车交易发票,受让方亦可选择自行办理(开具),但应在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之日起2日内交于委托方;车辆保险未到期的,受让方可在车辆过户后自行至保险公司变更。
(5)受让方需承担的税费具体详见附件2:税费清单。
(6)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6、对受让方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交易佣金,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受让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转让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3)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在《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车辆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应在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割完毕函》, 并将《资产交割完毕函》和《二手车买卖合同》送达我中心。
(5)其他要求详见《二手车买卖合同》。
7、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二手车买卖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8、公告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9日。
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17时15分。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账号,并于2018年7月19日17时15分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0、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2)邮寄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电子版应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买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竞买人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邮寄报名注意事项:(1)竞价材料电子文本应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意向竞买人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2)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至本中心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本项目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3)意向人竞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竞价材料电子文本。(4)意向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和登录竞价系统申请项目竞价,由于意向竞买人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激活的,均视为意向竞买人报名不成功,不得成为竞买人。
11、看样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9日(仅上班时间)。意向竞买人应先至本中心领取看样介绍函,凭介绍函至看样地点进行看样。
12、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8年7月20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3、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序号 |
车辆号牌 |
挂牌价(元) |
限时报价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 |
闽CE0M22 |
20300 |
2018/7/20 09:00 |
200 |
45 |
2 |
闽CE1L05 |
32300 |
2018/7/20 09:15 |
200 |
45 |
3 |
闽CE2M21 |
29400 |
2018/7/20 09:30 |
200 |
45 |
4 |
闽CE2M60 |
28900 |
2018/7/20 09:45 |
200 |
45 |
5 |
闽CE5L26 |
32400 |
2018/7/20 10:00 |
200 |
45 |
6 |
闽CE6M53 |
27200 |
2018/7/20 10:15 |
200 |
45 |
7 |
闽CF3H52 |
23300 |
2018/7/20 10:30 |
200 |
45 |
8 |
闽CF8H97 |
22000 |
2018/7/20 10:45 |
200 |
45 |
9 |
闽CF9H01 |
19400 |
2018/7/20 11:00 |
200 |
45 |
10 |
闽CF9H06 |
29900 |
2018/7/20 11:15 |
200 |
45 |
11 |
闽CF9H89 |
27500 |
2018/7/20 11:30 |
200 |
45 |
12 |
闽CG1B76 |
28100 |
2018/7/20 11:45 |
200 |
45 |
13 |
闽C99AU2 |
16200 |
2018/7/20 12:00 |
200 |
45 |
14 |
闽CH2Y32 |
36800 |
2018/7/20 12:15 |
200 |
45 |
15 |
闽CF9H31 |
28400 |
2018/7/20 12:30 |
200 |
45 |
16 |
闽CF1H05 |
28100 |
2018/7/20 12:45 |
200 |
45 |
17 |
闽CD5H71 |
28800 |
2018/7/20 13:00 |
200 |
45 |
18 |
闽CF5H13 |
27900 |
2018/7/20 13:15 |
200 |
45 |
19 |
闽CF2J55 |
16380 |
2018/7/20 13:30 |
200 |
45 |
20 |
闽CF3L08 |
13860 |
2018/7/20 13:45 |
200 |
45 |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8年7月6日开始。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竞买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45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5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4、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5、交易佣金: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的2.5%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佣金。
16、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13辆企业公车公开竞价转让项目(编号:SW2018010-1)自动终止。
联系人:钟先生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95-22189091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