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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334
名称 南安市湖美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项目及经营权租赁转让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1-06-07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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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先密封报价后电子竞价方式对南安市湖美农贸市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XL20110212、竞租标的:南安市湖美农贸市场,该标的位于南安市区环城西路,共三层(不含半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9464.12㎡,其中:半地下室停车场2913.28㎡;一层市场2759.21㎡;二层市场2750.14㎡;三层办公管理房1008.69㎡;其他32.8㎡。标的已经过简单装修,铺设板材地板,通水、通电。标的以现状为准。3、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4、租赁期:8年。5、租金支付方式:每年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年6月1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6、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12%7、租赁用途:经营生活超市。8、装修期:八个月。9、租赁押金:三个月租金。10、改造建设押金:¥1,000,000.00。若竞租成功,改造建设押金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待超市化改造验收和正式营业后由委托方无偿退回。11、交易保证金:¥400,000.00。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租赁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12、特别提示:(1)竞租标的为新建项目,原设计功能为农贸市场,承租方须对竞租标的进行超市化改造,改造投入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满后,空调、电梯、消防等设施按会计折旧后价格由委托方赎回,若承租方继续租赁,保持权属不变。(2)竞租标的可于《租赁合同》签定后15日内移交给承租方。13、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拥有经营生活超市经验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14、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定后八个月内开始营业。(2)承租方须对竞租标的进行超市化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投入由承租方负责。(3)现有生活超市经营面积达5000㎡以上。(4)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扣除装修期八个月)、改造建设押金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15、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现有生活超市经营面积达5000㎡以上的证明材料(自有经营场所的房产权属证明或者现有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5)《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6)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7)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8)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16、公告时间: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6月7日。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6月7日17时。18、看样时间: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6月7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19、竞价会时间:2011年6月8日15时30分(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1年6月8日15时前通知各竞租人)。20、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21、竞价会地点: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2、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王小姐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059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