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地市产权专栏 > 泉州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7234
名称 泉州市丰泽区江滨北路江滨花苑19间店面公开竞价转让项目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5-05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5-18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市丰泽区江滨北路江滨花苑19间店面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SW2017002-1。

2、竞价标的:泉州市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6,7号楼3-06、3-07、3-10店面;7号楼3-11、3-12、3-13店面;8号楼3-09、3-10、3-11、3-12、3-13店面;9号楼3-05、3-07、3-08、3-09、3-01、3-02、3-03、3-04店面,总计19间,每间为一个标的。

3、标的简介: 竞价标的均位于丰泽区江滨北路清源江滨花苑(现名水岸假日),于2006年建成,所处地段为泉州市中心市区三级商业用地,距离凯德广场1公里内,距离笋江公园约3公里,区域内有江滨北路、城西路等路,有中国建设银行、沃尔玛购物超市、西郊生态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竞价标的临江滨北路,单面临街,无拐角。楼栋总层数为14层,带电梯,水电等设施齐全,竞价标的位于第3层,建筑结构为钢筋砼结构,外墙面面砖饰面、窗为铝合金窗;室内为普通装修,层高4米;建筑功能为商业店面,店面带卫生间。竞价标的尚未办理分户土地证,总土地证号为泉国用(2002)字第200196号,200197号,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取得时间为2001年12月15日。

各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挂牌价详见以下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挂牌价(元)

1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6,7号楼3-06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61号

59.68

317,700

2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6,7号楼3-07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60号

59.68

317,700

3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6,7号楼3-10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59号

56.37

297,000

4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7号楼3-11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58号

78.44

433,800

5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7号楼3-12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57号

75.72

414,900

6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7号楼3-13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56号

71.7

388,800

7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8号楼3-09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55号

79.26

438,300

8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8号楼3-10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54号

74.4

407,700

9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8号楼3-11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53号

69.29

376,200

10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8号楼3-12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52号

56.46

297,000

11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8号楼3-13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51号

56.46

297,000

12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5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46号

87.16

491,400

13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7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45号

79.36

439,200

14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8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44号

74.5

407,700

15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9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8673号

69.38

376,200

16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1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50

59.59

352,000

17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2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49

59.59

352,000

18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3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48

59.59

352,000

19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4

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415347

59.59

352,000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已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每个标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竞买人缴纳一份交易保证金可以参与任一标的竞价。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若竞买人竞买某一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转为该标的定金,定金抵作该标的成交价款;竞价会完全结束前,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可向本中心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申请书》,经本中心审核通过后,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价会完全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会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5、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www.jinmajia.com/bjdt/?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2)竞买人在成为受让方后,须以受让方名称签定《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而不得变更受让方名称。

(3)竞价标的没有设定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竞价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1至标的15不存在需要受让方承接的租赁合同。

(4)由于受让方违约,导致其竞得标的无法成交的,竞价标的再次组织竞价时,原受让方应承担再次竞价的所有费用,若再次竞价的成交价款低于原竞价成交价款的,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且本中心和转让方将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5)竞价成交后,如受让方与转让方就竞得标的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受让方仍应当向贵中心交纳交易佣金;不论受让方与转让方最终是否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或是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受让方与转让方解除或终止《房屋买卖合同》的,本中心已收取的交易佣金不予退还。

(6)竞买人应对自身的注册帐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价大厅的用户,在报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若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及已收取的交易佣金不予退还。当受让方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受让方还应向转让方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①受让方未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送达本中心。

②受让方未按照《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约定支付交易佣金、成交价款等款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③受让方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竞价文件的行为的。

④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8)转让方将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1至标的15移交给受让方,并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9)标的16至标的19,即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1、3-02、3-03、3-04号店面由深圳市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租用,租期至2017年6月16日。该4个标的将于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的三个月内移交给受让方,并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10)转让方在标的移交给受让方的同时,由转让方承担以前产生的水、电、气、闭路、电话、物管、电梯以及进行物业交接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转让方应当及时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设施(五通)过户的相关手续。在标的移交给受让方后,所产生的上述水、电、气、闭路、电话、物管、电梯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标的内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12)本中心在收到已登记在受让方名下的产权证复印件及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署的《资产交割完毕函》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的成交价款全额无息汇入转让方账户。

(13)竞买人应确保自身网络的流畅。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网络延时等因素,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限时报价周期即将结束时进行竞买报价,以防止因网络延时造成报价不成功。

6、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国机构和个人购买本项目标的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7、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责任。

(3)受让方应当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成交价款汇至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4)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交付完毕后与转让方共同出具《资产交割完毕函》给本中心。

(5)房产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中,受让方承担: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房屋登记费;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交易手续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受让方缴纳。

(6)其他要求详见《房屋买卖合同》。

8、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无需提供),同时交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非授权委托无须提供)。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房屋买卖合同》。

9、报名及咨询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

10、公告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8日。

11、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账号,并于2017年5月18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2、看样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看样联系人:徐荣春,联系电话:13506009885。

13、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转让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7年5月19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4、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

加价幅度(元)

限时报价

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1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6,7号楼3-06

317,7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0:00

45秒

2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6,7号楼3-07

317,7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0:15

45秒

3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6,7号楼3-10

297,0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0:30

45秒

4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7号楼3-11

433,8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0:45

45秒

5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7号楼3-12

414,9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1:00

45秒

6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7号楼3-13

388,8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1:15

45秒

7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8号楼3-09

438,3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1:30

45秒

8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8号楼3-10

407,7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1:45

45秒

9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8号楼3-11

376,2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2:00

45秒

10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8号楼3-12

297,0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2:15

45秒

11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8号楼3-13

297,0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2:30

45秒

12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5

491,4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2:45

45秒

13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7

439,2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3:00

45秒

14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8

407,7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3:15

45秒

15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9

376,2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3:30

45秒

16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1

352,0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3:45

45秒

17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2

352,0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4:00

45秒

18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3

352,0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4:15

45秒

19

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3-04

352,000

1000

2017年5月19日14:30

45秒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7年5月5日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45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该标的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5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5、若竞价标的未完全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5个日历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6、交易佣金: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总价按中心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佣金。

17、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泉州市丰泽区江滨北路江滨花苑15间店面公开竞价转让项目(项目编号SW2017002)自动终结。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22819006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