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东海行政中心和南迎宾大道19座公交候车亭及广告灯箱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HG2014004-1。二、竞价标的:东海行政中心和南迎宾大道19座公交候车亭及广告灯箱经营权。三、标的简介:1、东海行政中心已建成的公交候车亭及通勤车候车亭7座(以现状为准,不含站点线路牌灯箱):府西路站1座(广告灯箱2个)、市行政中心站2座(广告灯箱4个)、府东路站2座(广告灯箱4个),府西路通勤车站1座(广告灯箱4个)、府东路通勤车站1座(广告灯箱3个)。2、南迎宾大道尚未建设的公交候车亭12座(含站点线路牌灯箱):根据现有公交港湾式站台长度进行建设,万祥医院站2座、清濛站2座、诺林商城站1座、亭店2座、双坑1座、前店<通海文化广场>2座、高尔夫球场2座,站点名称为暂定。每座公交候车亭含3个广告灯箱和1个站点线路牌灯箱,应严格按照出租方提供图纸的规格、材质进行施工。3、出租期限为5年(其中南迎宾大道尚未建设的公交候车亭12座有2个月安装建设期,安装建设期内免收租金,但安装建设期包含在5年租赁期限内)。四、标的挂牌价:每年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五、租金付款方式: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每个合同年度第一个月前5日内支付当期租金。六、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若竞价成功,交易保证金中的10万元在承租方与出租方签定《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灯箱出租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40万元自动转为第一期租金和交易佣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若竞价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交易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八、特别提示:1、本中心在竞价会开始前1个小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租人竞价账号激活后,即可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2、竞租人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竞价标的情况,并对标的物的价值、制作、使用等进行审核、判定。竞租人不咨询、不到现场看样或错过咨询、看样时间,均视为对该标的物的认可、知情,并自愿承担责任。竞价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竞价标的提出任何异议;3、中心将于2014年10月14日就“项目公告第九条第3点、第4点”提请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对意向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14年10月14日17时前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可以于2014年10月15日12时前向中心提交书面的《资格审核复议申请》(逾时将不予受理),中心将于2014年10月15日下午将收到的《资格审核复议申请》转送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进行资格复议,并于2014年10月15日17时30分前通知最终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报价。(4)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网络竞价大厅(网址: jjdt.jinmajia.com/hall/?org=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5)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合同到期后,原承租方若要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九、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外地广告企业在泉州市必须登记设立机构,并有办公场所;2、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3、信誉良好(未能严格履行与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签定的合同或因不履行合同有诉讼未了的,不得参加竞价);4、不遵守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擅自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至公告截止时还未自行改正拆除的,不得参加竞价。十、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东海行政服务中心7座公交候车亭及通勤车候车亭已建成。南迎宾大道12个站点候车亭及广告灯箱尚未建设,由承租方按照出租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自行投资建设经营。经营期间如出租方要求本标的站点需增设公交候车亭(含站点线路牌灯箱),承租方应无条件投资建设。经营期届满候车亭、站点线路牌灯箱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归政府所有。2、承租方在办理标的广告位设置许可手续后,应当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建设,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且应在签订《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灯箱出租合同》后二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3、除东海行政中心公交候车亭及通勤车候车亭现有设置的广告位及南迎宾大道12座公交候车亭设计图纸确定的广告位以外,候车亭上部及其他位置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但承租方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在设计图纸规定的广告灯箱内部设置广告版面滚动系统。4、经营发布广告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位置、形式和版面要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广告版面图案清新,内容健康、翔实,制作精良,不得发布有关性病、丰胸、男科、妇(女)科、私人医院及门诊部等内容的广告,并应有20%的版面(正面)用于发布公益广告。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闲置空版不得超过15天。5、承租方做好候车亭设施的保洁维护工作(包括“牛皮癣”清除),遇有重大活动应按政府要求做到候车亭设施更加整洁、美观。6、竞租人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应了解竞价标的物的情况,并对标的物的价值、制作、使用等进行审核、判定。竞租人不咨询、不到现场看样或错过咨询、看样时间,均视为对该标的物的认可、知情,并自愿承担责任。竞价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竞价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7、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租金等款项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至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定通知书》。承租方应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灯箱出租合同》。8、其他要求见《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灯箱出租合同》。 十一、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授权);4、《承诺函》壹份(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5、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的《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灯箱出租合同》;7、在泉州市之外注册的竞租人应提供在泉州市注册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十二、项目公告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13日。十三、交易保证金汇达及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3日17时。十四、看样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十五、竞价时间:项目竞价从2014年10月16日10:00开始,分为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为20分钟,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如因特殊情况,出租方有作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4年10月16日9:00前通知各竞租人)。标的名称挂牌价(元/年)租赁期限加价幅度(元/年)自由竞 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东海行政中心和南迎宾大道19座公交候车亭及广告灯箱经营权3800005年50002014-10-1610:00-10:2090秒十六、交易佣金:中心以竞价成交的5年租金总额为基数按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