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Z00007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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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泉州市粮油贸易公司地方储备粮委托代保管项目。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6-2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07-0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反向多次报价方式对泉州市粮油贸易公司地方储备粮委托代保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T2017002。
2、竞价标的名称:泉州市粮油贸易公司地方储备粮委托代保管项目。
3、委托代保管物品及数量:稻谷2300吨。
4、代保管费挂牌价:82元/吨/年。
5、代保管期限:粮食入库之日起(入库最迟不迟于2017年12月31日)至该仓全部出库完毕之日止,暂定三年。
6、代保管费支付方式:次季度支付上一季度的代保管费。
7、对代保管仓房的要求:
(1)仓房地点应在泉州市辖区内;
(2)仓房应为基建仓,库区总容量4万吨以上;
(3)仓房周围无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
(4)仓顶防漏、仓墙仓底防潮、门窗严密、仓房隔热、密封性好或密闭熏杀虫、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完善、配备防鼠防雀装置,机械通风等仓储设施齐全;
(5)库区配备检化验室;
(6)仓房必须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福建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规定,适宜储存储备粮,不得用“危仓老库”等具有安全隐患的仓房储存该批粮食。
8、保管人员要求:企业必须配有4名以上(含4名)专职保管员,并持有保管员从业资格证书。
9、储存管理要求:
(1)提供适宜本批次储备粮储存的仓库,并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安全储存实施意见》、《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储备粮管理要求,做好保管工作,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保管期内一切费用由代保管方负责;
(2)代保管方不得擅自转包保管该批次储备粮,若发现擅自转包,委托方有权终止委托代保管协议,并由代保管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损失。
10、履约保证金:50000元。
履约保证金在首批代保管物品入库后,依据委托方的书面通知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若代保管方无法提供代保管仓房或者提供的代保管仓房不符合本公告第7点的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委托方的书面通知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11、交易保证金:50000元。
竞价人在成为代保管方后,其交易保证金自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价未成交的竞价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确定代保管方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
12、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银行账号:7343010182600113001
13、公告时间:2017-06-22 至 2017-07-05。
14、竞价时间及减价幅度:
(1)项目竞价从2017年7月6日10时开始,竞价过程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自由竞价阶段为20分钟,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
(2)减价幅度为1元/吨,报价只要不高于挂牌价或按减价幅度减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5、尽职调查时间:2017-06-22 至 2017-07-05。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7-07-05 17:00:00。
意向竞价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7、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邮寄报名: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电子版可以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价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竞价人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邮寄报名注意事项:①竞价材料文本可以从本中心网站上的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或者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意向竞价人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②意向竞价人应自行至本中心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本项目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③意向竞价人应尽量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和登录竞价系统申请项目竞价,由于意向竞价人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激活的,均视为意向竞价人报名不成功,不得成为竞价人。
18、特别提示:
(1)本中心在竞价会开始前1个小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价人竞价账号激活后,即可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
(2)竞价人在成为代保管方后,须以代保管方名称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地方储备粮委托代保管合同》等文件,而不得变更代保管方名称。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反向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代保管方:各竞价人在竞价账号激活后,登录金马甲网站的网络采购大厅(网址:http://www.jinmajia.com/wljj/list.shtml?jjcaigou=4)进入本项目,并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报价采用减价的方式,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代保管方。
(4)本次委托代保管货物为地方储备粮,粮权归属泉州市人民政府,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不得对外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和清偿债务,不得从事其它危害储粮安全的活动。
19、意向竞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粮食储存经营范围的、有代储省储备粮或中央储备粮的经历的合法存续的企业单位;
(2)具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签署的粮油仓储备案登记;
(3)具有建库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应提供验收合格的资料);
(4)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0、对委托代保管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汇达本中心,并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3)代保管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代保管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地方储备粮委托代保管合同》即时成立,代保管方应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合同签订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地方储备粮委托代保管合同》,并按《地方储备粮委托代保管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地方储备粮委托代保管合同》的成立。
(4)代保管方提供的保管人员必须与实际要保管该批次储备粮的保管人员一致,保管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必须事先向委托方提交书面说明。
(5)其他详见《地方储备粮委托代保管合同》。
21、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价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价人或受托人签章的《地方储备粮委托代保管合同》;
(7)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签署的粮油仓储备案登记(加盖公章);
(8)建库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及代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9)专职保管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2、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23、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代保管方。
24、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代保管方收取交易佣金,最高为一个月代保管费。
25、报名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