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Z00006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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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晋江机场国内出发区商业区(2A01-2)公开招租项目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6-11-1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6-11-2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方式对晋江机场国内出发区商业区(2A01-2)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ZL2016410。
2、标的名称:晋江机场国内出发区商业区(2A01-2) 。
3、标的地址: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站楼。楼层总数:2层, 所在楼层:2层。
4、标的面积:24㎡。
5、装修情况:简单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2400元/月。
7、租赁期:5年。
8、装修期:2个月(免租金)。
9、租金支付方式: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个计付周期第一个月5日前缴清。
10、租金递增方式:按年递增5%。
11、租赁用途:书店。
12、押金:10000元。
13、交易保证金:15000元。
(1)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14、交易保证金账户:
(1)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泉州分行银行账号:35001652490059678678
15、公告时间:2016-11-10至2016-11-23。
16、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6-11-10开始,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6-11-24 10:00,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5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加价幅度:50元;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7、看样时间:2016-11-10至2016-11-23。
18、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6-11-23 17:00:00。
(1)意向承租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9、特别提示:
(1)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移交;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www.jinmajia.com/bjdt/?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3)竞价成交后,租赁标的可能由于机场消防、安检、规划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租赁面积发生变化,在《租赁合同》签订前,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标的面积变化的,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实际租金(计算方式:实际租金=成交月租金÷公告面积×实际租赁面积),交易佣金按实际租金计算收取,发票在佣金金额确认后开具。交易中心仍按照成交月租金代收第一期租金及押金、预收交易佣金,若有不足,承租方应于实际租赁面积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剩余,由交易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2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由于机场属于对外服务窗口,对营业范围及装修有一定要求,承租方应事先联系勘查现场)
21、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3)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22、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租赁合同》;
(7)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3、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24、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5、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6、报名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