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22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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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厦门经济特区东方发展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转让 |
挂牌价 | 268万元 |
保证金 | 5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4-0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5-0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厦门经济特区东方发展公司、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整体转让。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厦门经济特区东方发展公司、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3年1月31日,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持有标的债权本息总额为109,568,222.49元,其中本金26,452,497.2元,利息83,115,725.29元(以上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债权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 |
债权本息(截至2023年1月31日测算的数据,具体请以相关裁判文书及法律规定为计算依据,单位:元) |
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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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
利息 |
本息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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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经济特区东方发展公司 |
10,923,006.71 |
36,436,905.22 |
47,359,911.93 |
中国厦门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房产抵押。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建设发展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 |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16,226,387.97 |
21,226,387.97 |
福建九州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3 |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529,490.49 |
30,452,432.1 |
40,981,922.59 |
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提供房产抵押、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动产抵押。厦门兴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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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信息仅作参考,国资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国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挂牌价:268万元。
三、风险提示
(一)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或其他原因,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的债权金额与相关文件表明的金额不一致。受让方不得以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相关文件表明的金额不一致为由主张调整成交价及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二)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标的债权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以及其他负有还款义务的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停、歇业、停业、下落不明、死亡以及其他瑕疵的情形,以至于受让方获取的标的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执行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标的债权项下的主合同、从合同或相关债权文件及各自项下相关权利可能存在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免除、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或消灭等情形。担保合同可能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的情形;
4.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不完整、缺失(包括但不限于原件)、被他人实际侵占或可能存在权属凭证不被相关管理部门认可、内容冲突、不真实等情形;
5.标的债权项下抵(质)押物可能未办理抵(质)押登记、抵(质)押登记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抵(质)押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税费、已被第三人查封、存在权属争议、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被变卖、因闲置而被地方政府无偿收回、收取闲置费用、被政府征收征用或其他减损抵(质)押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6.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法院不予执行、无法申请/恢复执行、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已经执行终结、破产终结但债权未获清偿等诉讼、执行风险及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
7.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以及其他负有还款义务的责任主体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下落不明、死亡,可能会在受让方向其追索时提出抗辩、抵消或存在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形;
8.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支付或欠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代理、委托费用等情形;
9.标的债权项下可能存在债务人、担保人欠付税款或有关费用的情形;
10.标的债权项下,以最高额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能出现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债权无法特定化的情形;
11.标的债权项下的抵押物存在租赁、被占用等可能导致优先受偿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情形;
1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其他瑕疵及风险。
(三)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金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四)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无法享有国资公司以及国资公司的前手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
(五)标的债权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因上述瑕疵或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国资公司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国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受让方确认,在受让前已认真审阅了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对标的债权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对于标的债权证明文件中缺失的对受让方主张和行使标的债权具有重大影响的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催收证明、物权担保登记凭证或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原件,受让方承诺不以原件缺失为由拒绝付款或进行交割,不得对国资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追索或提出任何权利的主张,国资公司不承担提供上述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原件的责任。虽有上述规定,国资公司在交割日后尽可能协助受让方降低因该等文件原件缺失而可能遭受的损害。
(七)受让方已被告知仔细审阅债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并在确认完整、全面地理解全部协议条款内容后签署相关协议。相关协议一经受让方签署,即证明受让方已完整、全面地理解协议全部条款,并充分认知履行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标的债权可能遭受的一切风险,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八)特别提示
1、该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债权计算截止日为2023年01月31日,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金额与挂牌交易金额可能不一致。基于有关的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债权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债权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不一致。
3、该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续存性瑕疵的情形。
4、本项目公告关于该债权的描述是基于债权现状及现有资料确定的。
5、受让方应仔细审阅债权转让协议及债权风险提示条款,并在确认完整、全面地理解全部协议条款内容后签署相关协议。相关协议一经受让方签署,即证明受让方已完整、全面地理解协议全部条款,并充分认知履行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标的债权可能遭受的一切风险,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3、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转让无效并有权另行处置转让债权。
2、最终受让方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3、转让方在收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和交割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资产权属资料移交。标的资产涉案诉讼主体、抵押权人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
4、受让方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或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债权转让协议,有权另行处置转让债权,受让方之前支付的竞价保证金等交易款项不再退还。
5、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七、竞买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7时。
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50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3)竞买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买人的账户。竞买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农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填写识别码,可在“会员中心-我的保证金-保证金明细”中上传付款凭证。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具体详见“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官网,点击“帮助中心”→“保证金相关”→“如何交纳保证金”。
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领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八、公告期限: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5日。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31590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