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14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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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海燕”系列商标转让 |
挂牌价 | 87.64万元 |
保证金 | 1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7-1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7-28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2-2083169 |
地址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其基本情况
1.1.转让标的:福建省厦门侨星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海燕”系列商标包括“海燕”牌商标、“金海燕”牌商标和“红碗及红飘带”图形商标转让。挂牌价(转让底价):87.64万元。竞价保证金:15万元。
1.2.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2.1.“海燕”牌商标、“金海燕”牌商标和“红碗及红飘带”图形商标相关注册及续展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海燕商标 |
金海燕商标 |
图形商标 |
1 |
商标名称 |
海燕 |
金海燕 |
红碗及红飘带图形 |
2 |
注册有效期 |
2001.1.21-2011.1.20 |
2005.05.21-2015.05.20 |
1999.11.14-2009.11.13 |
3 |
注册证号 |
第1510212号 |
第3494358号 |
第1334202号 |
4 |
注册人 |
福建省厦门侨星实业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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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注册人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92号侨星大厦1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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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核定使用商品 |
第30类 |
第30类 |
第30类 |
味精 |
白糖;醋;酱油;味精;调味品(辣);调味品;海味品;鸡精(调味品)。 |
调味品,味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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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续展注册有效期 |
2011.1.21-2021.1.20 |
至2025.5.20 |
至2029.11.13 |
1.2.2.“海燕”商标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就由甲方(前身为厦门侨星化工厂)持有;“金海燕”牌商标,是为保护“海燕”商标防止被恶意抢注而申请注册的商标;“红碗及红飘带”图形商标是为防止不良商家仿冒“海燕”商标产品包装主图案特有的“红碗及红飘带”而申请注册的,是“海燕”商标的一部分,须与“海燕”商标共同使用。
1.2.3.本转让标的现处于对外许可使用状态,在本标的挂牌交易前,转让方与厦门金海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提前终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协议书》,并载明:自2020年6月8日起厦门金海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有六个月的对该系列商标的许可使用过渡期。如果六个月内,该标的未完成转让,则过渡期顺延,直至完成转让交易;如果六个月内,该标的完成转让,则以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且生效日为过渡期满日。
1.2.4.转让商标均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
1.2.5.原商标使用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具有优先受让权的原商标使用权人若参加竞买,应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要求报名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交纳竞价保证金参加竞价并行使优先权。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受让方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3.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商标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到转让方办公场所签订《商标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2.转让标的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3.转让标的的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3.4.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商标权转让合同》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买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17时。
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3、交纳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15万元。
(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2020074-1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领取竞价文件
(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7月7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商标权转让合同》和竞价时间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我中心电话:0592-2083169、0591-87270835。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报名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或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