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15369 |
---|---|
名称 | 关于《中福劳务公司项目地块开发处置方案》公开招标的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10-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1-1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福劳务公司项目地块开发处置方案》
公开招标的公告
项目编号:GZ20-TF002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福劳务公司项目地块开发处置方案
本项目用地红线约为3000㎡,原有地上建筑为原中福综合大厦等构筑物。为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现拟对该大楼开发处置方案进行研究。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旧城区(潭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为商住用地。现拟邀请专业团队对本项目的地块开发处置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概念方案设计,并对方案开展投资估算,比选方案后提出最优处置方式(项目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最高限价: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盛林庄146号。
1、设计范围:本次设计研究范围为原中福综合大厦等周边构筑物,宗地面积约为3000㎡。
2、工作内容:
(一)项目前期概念设计方案(项目构思、总平面布置等);
(二)项目开发规划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
(三)项目经济测算(合理预测开发成本、盈利能力、投资回报期等)。
(四)项目方案比选及合理开发建议意见。
参加报价的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规定;
(2)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规划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天。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5)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1.提供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文件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提供具备必需的行业资质证书、拟投入项目组成员情况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需完整、清晰、整洁,并加盖公章);
4. 工作大纲(设计方案构思、设想情况、初步测算);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业绩证明等)。
备注: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需统一包装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需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封口文件见附件)。
联 系 人:施 瑶
联系电话:0591-86163386
请投标单位将报价文件于2020年1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报价材料封包盖章后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层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收(邮寄请提前联系,以免延期漏收),快递逾期送达的作无效件处理。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