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12260 |
---|---|
名称 | 金晖大厦一层店面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9-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09-2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贸易信托公司 |
一、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249-6号金晖大厦一层店面,建筑面积165.2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
产权状况 |
已办理两证 |
实物状况 |
目前由他人使用(随时可清场) |
租赁用途 |
禁餐饮、娱乐等有环境及噪音污染的行业 |
租赁期限 |
36个月 |
免租装修期 |
30天 |
租金收缴方式 |
每月缴交一次 |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
29740元/月,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价月租金3倍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5万元 |
竞价方式 |
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 |
承租人资格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单位及个人。 |
优先权 |
无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八、公告期限: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5日。
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阴女士 苏先生
联系电话:18750190547 13015756117
监督电话:0591- 87338172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省贸易信托公司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