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1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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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1-0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01-2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
一、租赁标的:闽运永泰公司50辆公交车身及车内广告位三年租赁权
二、标的规格:车型、车身规格:金旅牌XML6845JEV10C,8450*2460*3215,金龙XMQ6931G2,9300*2450*3370等(详见明细一览表);
三、标的情况:租赁标的物广告位目前为空置状况
四、挂牌价:每车7000元/年。
五、免 租 期:无
六、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从第2年起逐年递增5%
七、租赁期限:三年期
八、竞价保证金:10万元。
九、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承租方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具备经营广告资质,包括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等资质,无不良资信记录的且非交通集团资产管理系统不诚信企业。
十、承租方应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负责户外广告经营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工作。
2.承租方应承担广告相关的运营费用(包含但不限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广告运营、电费等)。
3.履约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三倍。
4.竞买人必须充分阅读拟签约的广告位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参加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合同及协议中所有条款。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5.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从开标之日起计。买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出租单位签约。若公示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出租方有权推迟或终止签约,直至争议解决。
6.中标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将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季度的租金交清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租金在每个季度结束前7个日内支付次季度租金。
7.如遇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8.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广告位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9.合同期内新增车辆上限数为10辆。
十一、竞价方式: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广告位竞价招租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 即竞租人在挂牌价的基础上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竞租直至产生承租人;
十二、公告期限: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23 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871130 18750190547 联 系 人:阴女士
监督电话:0591-83335239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1609室
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