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1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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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招租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1-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01-24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一、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 的 |
东浦路湖前大井138号综合楼C楼4层3号房产723.98㎡ |
产权状况 |
已办理两证 |
实物状况 |
租期至2019年1月31日到期 |
租赁用途 |
租赁用途设置为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等扰民行业 |
租赁期限 |
3年 |
免租装修期 |
无 |
租金收缴方式 |
每月缴交一次 |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
27045元/月,每年递增3% |
履约保证金 |
按合同最后一期租金的三倍缴交 |
竞价方式 |
增价式拍卖 |
承租方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 |
优先权情况 |
有 |
竞价证金(万元) |
12万元 |
备注 |
/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及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承租方应向业主方充分了解电量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确定是否承租。若后期出现电量不足要求增容的,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公告期限: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24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江小姐 任先生;
联系电话:18906937188 0591-83329370
监督电话:0591-83335239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