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12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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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花园三处房产租赁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9-1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0-11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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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
福州五四路银河花园大饭店一楼原大堂美发厅,面积35平方米 |
福州五四路银河花园大饭店一楼原大堂美容厅,面积87平方米 |
福州五四路银河花园大饭店四层东侧场地,面积47.5平方米 |
实物状况 |
已出租租期至2019/11/10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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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美发厅 |
美容厅 |
商业 |
租赁期限 |
36个月 |
36个月 |
44个月 |
租金收缴方式 |
每月缴交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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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
7000元/月 |
10600元/月 |
1900元/月 |
递增率 |
无 |
无 |
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5% |
承租方资格 |
有良好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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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情况 |
有 |
有 |
无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2万元 |
3万元 |
1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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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5、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招租公告:2019年9月17日—2019年10月11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江小姐 许先生;
联系电话:18906937188 13609596667
监督电话:0591-87980949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