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QT00023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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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北港村新门前14#一层商铺招商公告 |
挂牌价 | 24550万元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7-2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8-04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霞 |
联系电话 | 13600817558 |
地址 |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1层 |
发布机构 | 平潭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北港村新门前14#一层商铺招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北港村新门前14号房屋位于北港文创村商业街,紧邻收费停车场,人流量相对集中,地理位置好,总招商面积为55.66平方米,共一层,已完成房屋内部装修。
北港村新门前14号区位图
北港新门前村14号外景图
二、产品优势及合作原则
(一)项目运营优势
1.基础设施完善
2.政府全力支持
3.区位得天独厚
(二)合作原则
1.确保双方合作共赢
2.确保地方文化有效传承
3.确保打造与自然共生的美丽产业
(三)风险提示
1.运营期间,承租方须自行完善消防安全条件所需的其他设备设施,并自愿承担该标的物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水、电立户;
3.该房屋为发包方向村民承租,租赁期截止至2026年2月28日,后续租赁需与原房东谈判;
4.未经原房东同意,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及门窗结构;
5.现有设施设备为目前运营团队所有,不属于租赁范围。
三、合作模式及合作细则
(一)合作模式及租金
1.合作模式:承包模式
2.承包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合同年首月缴纳当年度租金;北港村新门前14#一层商铺承包基础金额为24550元/年,实际金额按最终中选承包金计收;从承包期的第二年开始每年按首年租金递增5%,累计递增至承包期结束;租赁期均为签订合同之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
3.履约保证金:承包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发包方交付一个季度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4.承包用途:住宅、商业、办公使用,在承包期内未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二)评审细则
意向承租方向发包方递交资质材料,确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后进行价格及业态磋商谈判,并按相关工作程序择优选择合适承租方。
(三)需要合作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发包方提供现有基础场地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如有装潢需求,由运营团队自行提升软装及硬装部分的物资;
2.设计费、装修费等因改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出资、承担,改造方案需报招租单位审核后实施;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接受发包方的监督和管理。
3.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承租标的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须保持发包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承租方及时上报发包方审定后报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理。
6.住宅安全包括消防、治安安全等问题,承租人自行承担法律、经济责任,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场地的装璜、装修、扩建﹙扩增﹚的固定部分(含场地在承租前原有的和承租期间承租方建置、添置的)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门、窗、隔层、吊顶、水电气线路、水电气表﹙含增容部分﹚以及消防等设施、设备,承租方不得拆除,应当无偿移交给发包方,且发包方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8.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9.承租方须对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意向承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四、报名流程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3年8月4日17时前向发包方递交《意向承租表》及注意事项中相关资质材料(地址: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1层),若材料为邮寄,需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签收。
2.现场磋商时间:于2023年8月8日15时前往发包方进行磋商谈判。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
2.具有较强的法纪意识,能够做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
3.能够自行承担所有经营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保持良好的经营环境;
4.服从行业部门的管理,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三)注意事项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 2023年8月4日;
2.公示说明:招租公布及招租结果同步公示于省产权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微、平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官微、平潭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官微,招租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3.竞拍要求: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期间按规定提交材料如下: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承租表》;
⑤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内,企业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招商活动。
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然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交验原件);
②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承租表》;
⑤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内,企业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招商活动。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③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承租表》;
④个人征信报告,个人征信报告存在不良记录者拒绝其参与招商活动(仅用于核验资质,我司将对信息严格保密)。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资质材料,通过审核进行磋商确认最终合作方。
4.联系方式
电话:13600817558/林女士
邮编:350400
公司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1层
平潭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意向承租表/uploadfiles/file/2023-07/24/307017336871137620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