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一、租赁标的:1.项目编号:MNDCQ20150382.竞租标的:福寿高速公路南阳服务区左右区汽修和加水、及所辖路段路面故障车辆抢修叁年承包经营权,该标的位于寿宁县南阳镇南阳服务区左右区汽修楼;所在楼层:一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区面积各250平方米);普通装修;以及所辖路段路面故障车辆抢修;标的以现状为准。该标的无产权证明。(高速公路房建工程作为高速公路的附属工程,其工程的特殊性有别于城市房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前期已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复、高速公路征地红线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需全部建成投入运营后才能办理相关证件)3.月承包管理费挂牌价:11667元/月;4.承包管理费支付方式:按年支付;5.合同期限:3年;6.承包管理费递增方式:逐年递增5%7.经营范围:福寿高速公路南阳服务区的汽修和加水及寿宁至泰顺界、寿宁至福安界辖区内路面故障车辆抢修承包项目;8.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首年承包管理费总额50%;9.交易保证金:10万元交易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德万达支行; 开户账号:1407023119008016217若竞租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福寿高速公路南阳服务区汽修(含所辖路段路面故障车辆抢修)及加水经营权承包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二、竞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1.经工商、税务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合法正常运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2.具有交通运管部门审批的车辆维修资质二类及以上资格;3.从事维修车辆服务行业应达到三年及以上管理经验证明;4.竞租方在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统中未被列入黑名单;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名,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6. 竞租方需自行投资服务区汽修房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装修期限1个月。合同签订前承包方必须提供装修设计方案,装修方案须包含汽修房内、外墙面、汽修房地坪漆、户外店招等。经发包方审核通过方可进场施工,承包方配备的人力、物力能够满足24小时抢修作业的需要;7.其他详见《福寿高速公路南阳服务区汽修(含所辖路段路面故障车辆抢修)及加水经营权承包合同》。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网络竞价须知》。四、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15年 8 月 5 日,每次延长期限为七个日历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五、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租成交总价计算)。六、公告时间:2015年 7 月 20 日—2015年 7 月 29 日。七、看样(自行前往)、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5年 7 月 29 日下午17时。八、1.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月) 租赁期限(年) 加价幅度(元) 报价时间 行权时间1 福寿高速南阳服务区左右区汽修和加水、及所辖路段路面故障车辆抢修叁年承包经营权 11667 3 100 10天 无九、竞租方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4.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4)项材料];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6.竞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7.竞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8.竞租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的《承诺书》;9.竞租方应具备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联系人:蔡先生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 7 月 20 日